首页 > 公共服务
题: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
号:
357C01-11-2018-33545
号:
办公共函〔2018〕64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18-03-06
类:
公共服务 ;  通知
词: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6日

办公共函〔2018〕64号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进一步推动民间文化艺术繁荣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办公共函〔2018〕2号),文化部决定开展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为做好评审命名工作,文化部制定了《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本地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选拔推荐和集中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寄送至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并通过网络申报平台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群众文化指导处
  邮    编:100020
  联 系 人:张  剑
  联系电话:010—59881722 
  传真电话:010—59881776 
  电子邮箱:qzwhzdc@163.com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2018年3月6日            

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