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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乡村旅游“双创”人才培训班(第五期)的通知
号:
357C02-15-2018-31228
号:
旅办发〔2018〕79号
发布机构:
国家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18-03-20
类:
资源开发 ;  通知
词: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乡村旅游“双创”人才培训班(第五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0日

旅办发〔2018〕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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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旅游业“三步走”战略,按照《“十三五”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要求,通过加强人才培养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决定举办2018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乡村旅游“双创”人才培训班(第五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围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旅游创新发展,促进乡村旅游业态创新、产品创新、经营管理与服务创新、营销推广创新等,大力培育乡村旅游创新创业人才,发挥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示范户、带头人和创客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主要针对国家和省级认定的乡村旅游重点村、示范村的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示范户、带头人和乡村旅游创客基地负责人(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培训对象),共160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5人)。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乡村振兴战略与乡村旅游发展机遇、乡村旅游业态产品创新、乡村旅游营销推广创新、乡村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与服务质量提升、国内外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分析等。

  四、培训时间

  2018年4月14日至20日(14日下午报到,20日上午返程)。

  五、承办单位及培训地点

  (一)承办单位:国家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基地。

  (二)培训地点:成都西藏饭店(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0号,电话:028-83183388)。

  六、培训费用

  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其他培训相关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承担(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七、其他

  (一)请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分配名额认真组织选派参训人员,于4月10日之前将参训人员汇总表同时传真至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和承办单位,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承办单位电子邮箱。

  (二)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国家旅游局网站“通知公告”和“旅游人才”栏目下载。

  (三)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联系电话:010-65201923,传真:010-65201900。承办单位联系人:张立,电话:028-86914144、13548022339,传真:028-86914144,电子邮箱:705794468@qq.com。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附件:
  • 2018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乡村旅游“双创”人才培训班(第五期)参训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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