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官培训班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C01-15-2017-31227
- 文号:
- 旅办发〔2017〕146号
- 发布机构:
- 国家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17-06-06
- 分类:
- 资源开发 ; 通知
- 主题词:
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全面落实“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2015年前扶持约200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到2020年,扶持约600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继续举办2017年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 2017年6月12日-6月19日(6月12日报到)
第二期: 2017年6月22日-6月29日(6月22日报到)
第三期:2017年8月28日-9月4日(8月28日报到)
第四期:2017年9月7日-9月14日(9月7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金山宾馆(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东三路4号)
二、培训内容
(一)课堂培训。从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乡村旅游宣传营销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
(二)案例教学。发言单位用案例的形式,就乡村旅游发展路径和成功模式进行经验交流。
(三)现场教学。实地考察交流乡村旅游发展情况。
三、参加人员
(一)全国相关省(区、市)被确定为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1000个乡村的村长(或村支书),每村1人,共约1000人。培训计划分为四期,每期参加培训的贫困村名单请到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首页底部“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二)相关省(区、市)旅发委(旅游局)负责乡村旅游业务处(室)人员1名。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相关省(区、市)旅发委(旅游局)派出一名得力干部作领队,具体负责统一组织本辖区学员安全按时参加培训,并负责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工作。请各地按时报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
(二)各地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可以在总量控制范围内,从本辖区报送的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名单中选择替补。
(三)本次培训期间将组织开展小组讨论,请组织参训学员总结发展经验和体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建议等材料,积极参与讨论。
(四)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交通费由参训人员派出单位承担。
(五)请各省(区、市)旅发委(旅游局)于6月7日前将报名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北戴河金山宾馆,并传真至国家旅游局和北戴河金山宾馆。
(六)联系方式
1.国家旅游局联系人及电话:
张 芃 010-65201528 15101150175
李 京 010-65201539 13811162310
邮 箱:chanyechu@cnta.gov.cn
传 真:010-65201500
2.金山宾馆联系人及电话:
金昭辉 0335-4260556、13703350696
鄂东梅 0335-4260788、13933566622
邮 箱:jsbgbgs@163.com
传 真:0335-4260556
附件:1、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2、2017年乡村旅游扶贫培训贫困村名单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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