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595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04-07-2018-32992
号:
文旅财务函〔2018〕503号
发布机构:
财务司
发布日期:
2018-07-23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59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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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振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开发利用苏区红色资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梅州市是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光荣的革命斗争历史,红色旅游资源丰富。近年来,梅州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发展红色旅游的号召,激活红色资源,力促传承红色基因和发展全域旅游、绿色富民产业深度融合,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央号召发展红色旅游以来,我们始终关注和支持梅州市红色旅游发展。2014年,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的《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提出,把原中央苏区打造成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著名生态和文化旅游目的地,明确支持梅州加快建设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区。梅县叶剑英元帅纪念馆、梅州市大埔县“八一”起义军三河坝战役纪念园分别纳入《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经典景区名录,中央财政给予了资金支持。在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三期总体建设方案》中,中央财政将对大埔县“八一”起义军三河坝战役纪念园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给予资金支持,有效保障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依托红色资源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训,是传承红色基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党员干部党性、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抓手。若建设干部学院,应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按程序报批。 

  发展红色旅游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等重要指示精神,保护和利用好红色资源,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责任。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机构改革,持续关注支持梅州市、大埔县红色旅游的发展,也希望梅州市、大埔县进一步充分挖掘利用好红色资源,使红色旅游政治、文化、民生、富民的综合功能得到最佳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红色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  010-65201402 

    

    

  文化和旅游部 

  201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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