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874号(文化宣传类142号)提案答复的函
- 索引号:
- 357A06-07-2018-32968
- 文号:
- 文旅公共函〔2018〕379号
- 发布机构:
- 公共服务司
- 发布日期:
- 2018-07-09
- 分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 主题词: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全民艺术素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民艺术普及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顶层设计,为全民艺术普及提供法制保障。201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和传播,支持开展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公益性文化单位应当免费或优惠向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文艺演出、艺术培训”“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为公众提供艺术普及等公共文化服务”。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文化艺术普及项目列入原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要求发挥各级文艺院团、艺术院校作用,开展面向基层、面向学校的公益性演出。推动在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普及艺术教育,持续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依托公共文化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性艺术培训,规范引导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健康发展。制定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创作推出更多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公共文化机构推动全民艺术普及政策法规日益完善,保障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有序推进。
二、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2015年10月,国办出台《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显著提升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2016年,中宣部牵头实施“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和“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按“七个一”标准(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器材),建成了近2.23万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3399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93566个村和46994个社区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全民艺术普及深入基层奠定了良好的设施基础。二是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2017年,我部依托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计划,采取示范性培训、公共文化巡讲及远程培训等方式,培训基层文化工作者59.5万人次。依托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实施“全民艺术普及技能提升计划”。三是建设公共文化“云平台”。公共文化云统筹整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工程、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现有资源,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在基层的统筹整合,为群众就近参与文化艺术活动提供方便,促进艺术普及全民参与、全民共享。四是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监督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的监督评价作用,建立以效能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开展县级文化馆和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评估、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推动公共文化机构更好地开展艺术普及工作。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营造全民艺术普及浓厚氛围。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见》,将公益性舞台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宣传和推广,公益性数字文化产品的制作与传播,公益性广播电视作品制作宣传等纳入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的积极性。印发《“十三五”时期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推动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开展群星奖获奖作品及优秀作品全国巡演活动。开展戏曲进乡村工作,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指导各地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为乡村提供戏曲等文艺演出服务,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国家广电总局组织制作播出文化艺术普及广播电视节目,如广东和山西卫视制作播出的《国乐大典》,激发了观众对国乐的热爱。中央电视台《中国戏曲大会》、东方卫视《喝彩中华》、北京卫视《传承中国》、河南卫视《梨园春》等节目传递了戏曲艺术之美。同时,对各类电视剧题材严格把关,加强对符合大众审美需求题材前期规划和引导,推出一批观众满意度高的优秀作品,如《鸡毛飞上天》《小别离》《白鹿原》《海棠依旧》等,这些优秀的文化艺术产品有助于提升全民艺术素养。
全民艺术普及是一项长期工作,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广电总局,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优秀文化艺术产品供给。发挥国家级文艺评奖和广播电视评奖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国文艺创作和优秀电视作品创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艺术水准高的优秀作品。二是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贯彻落实《保障法》,推动全民艺术普及社会化发展。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益创投等多种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全民艺术普及。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建设等兴办适于开展全民艺术普及活动的公共文化项目。推进文化志愿服务。三是逐步将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将全民艺术普及作为公共文化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全民艺术普及落小落细落实。四是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云平台建设。创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加强资源整合,形成方便公众“按需点单”的“超市式”资源平台,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效能。
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为文化事业建言献策。
联系单位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文化司 010-59881722
文化和旅游部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