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95号(文化宣传类096号)提案答复的函
- 索引号:
- 357A04-07-2018-32966
- 文号:
- 文旅财务函〔2018〕332号
- 发布机构:
- 财务司
- 发布日期:
- 2018-06-30
- 分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 主题词:
张妹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送戏下乡补助场次及经费标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戏曲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表现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送戏下乡相关工作,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推进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项目”,并将送地方戏列入《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要求“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农村乡镇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同年,国办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农村为群众演出”的明确要求。
为充分发挥戏曲在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送戏下乡工作给予有力支持。
一、完善政策支持,加强制度保障
(一)将戏曲纳入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畴。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原文化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37号,以下简称国办意见),其中,将“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含戏曲)的组织与承办”纳入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根据国办意见,河北省同年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29号),同样将“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含戏曲)的组织与承办”纳入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
为贯彻落实国办意见要求,我部通过加强督察指导、促进经验交流、开展宣传研究等方式积极指导全国文化系统做好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经过3年持续推动,各地多措并举,积极探索,不断丰富购买内容,切实完善购买机制,有效提高购买服务质量,特别是在购买包括戏曲在内的公益性演出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各地逐步建立购买服务资金保障机制,有力保障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出台戏曲进乡村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2017年,中宣部牵头印发了《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对戏曲进乡村的参与对象、活动形式、部门职责、主要工作流程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以推动全国范围内实现戏曲进乡村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促进戏曲艺术在农村地区的传播普及和传承发展,进一步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切实解决农民看戏难的问题,努力推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财政保障
(一)落实送戏下乡专项资金。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送戏下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丰富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逐步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切实带动地方戏曲传承发展,2016年起,我们争取中央财政安排送戏下乡专项资金,支持各地组织实施送戏下乡项目,为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以及其余国贫县所辖乡镇配送以地方戏为主的文艺演出,同时也选择部分人口集中、自然交通和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行政村进行演出。2016—2017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34亿元,按照每个乡镇演出6场、每场补助3000元的标准,对全国12983个贫困地区乡镇送戏下乡活动予以补助。其中,每年安排河北省1241万元,为689个乡镇配送4000余场演出。同时,不少地方财政部门也积极落实地方支出责任,按照各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支持送戏下乡活动,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安排中直院团公益性演出资金。为支持和促进中直院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优秀文艺作品开展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演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中直院团的导向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作用,我部设立了中直院团公益性演出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中直院团赴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等进行公益性演出,并将赴基层地区演出情况作为中直院团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例如,国家京剧院将公益性演出作为重要任务,2017年赴河北、河南、山西、江西等地开展公益性演出,受到贫困地区群众的热烈欢迎。
三、实施舞台车工程,做好设备保障
为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缓解基层群众看戏难的问题,2005—2012年,中央财政实施了流动舞台车工程,为基层国有文艺院团采购配送流动舞台车,有效解决了基层院团送戏下乡演出设备器材运输难、临时搭台难、转点难三大难题,满足了基层群众看戏的文化需求,提高了艺术院团的创收能力,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考虑到最早配送的流动舞台车使用多年,由于频繁下乡村、进山区演出导致老化严重,且车身、舞台设计及马力偏小,绝大部分已不能满足目前实际需求。为配合做好送戏下乡工作,更好地向基层群众提供文化服务,2017年起,我们争取中央财政继续实施流动舞台车工程,拟在“十三五”期间对以前年度配送的流动舞台车进行更新。2017—2018年,我们共争取中央财政安排流动舞台车专项资金1.8亿元,为中西部地区基层国有院团配置450辆流动舞台车。其中,为河北省安排1360万元,配置34辆流动舞台车。同时,我们对流动舞台车的主要功能指标进行了提升,并设计了大、小两种车型,分别适用于路况较好的平原、草原地区和道路崎岖的高原、山地、丘陵地区,以更好地配合基层院团送戏下乡需要。
对于您提出提高送戏下乡经费标准的建议,我部高度重视,开展了送戏下乡实施情况调研,选取了部分中、西部省份进行成本分析,掌握了送戏下乡成本区间,并以此为依据,争取财政部提高补助标准。经反复沟通,2018年中央财政将送戏下乡每场演出补助标准从3000元提高至5000元,基本满足了大部分贫困地区送戏下乡演出的实际所需,2018年共安排送戏下乡专项资金38952万元,比2017年增加15570万元,增量部分将于近日由财政部下达。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可行性,积极研究并确定更加合理的送戏下乡补助标准,进一步实施送戏下乡项目,丰富农村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同时,我们将继续鼓励中直院团开展公益性演出,为基层群众带去具有国家级艺术水准的文艺演出,让基层群众享受到高水平的文化服务。
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联系单位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 010-5988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