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予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演出市场高票价的提案收悉。近年来,我国演出市场不断繁荣,进一步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然而,随之出现的演出市场中票价高、剧场运营成本高等问题也亟待解决。文化部对此高度重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倡导实施低票价
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推动舞台艺术创作生产,中央财政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一是出资设立国家艺术基金,对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等进行直接资助,同时规定了资助项目的最低演出场次。二是通过文化部部门预算支持直属文艺院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改革。2016年安排资金5.83亿元,支持开展节目创作和公益性演出等。三是积极鼓励引导地方开展文化消费试点。2016年,文化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45个“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包括低票价补贴、发放文化消费券等多种模式。
二、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剧场运营成本
为营造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一是“营改增”为剧场带来红利。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包括剧场在内的文化行业税收由原先的5%-20%的营业税调整为一般纳税人6%的增值税,同时,其购进的不动产、水电、办公用品等所含增值税进项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税负明显降低。二是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剧场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剧场运营成本。
三、规范营业性演出市场,加大执法力度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营业性演出高票价问题,文化部拟于近期出台《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对捂票囤票炒票等问题予以整治,引导形成合理的演出票定价机制。同时,支持行业协会发出行业倡议,共同抵制高票价、豪华消费等行为。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对虚抬票价、恶意炒作的行为予以揭露。
下一步,文化部将进一步鼓励文艺院团积极走常态化演出路线,并在审批等方面提供便利。
感谢您对文化市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 化 部
2017年7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010-59881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