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69号(文化宣传类159号)提案答复的函
- 索引号:
- 357C01-07-2016-32763
- 文号:
- 文公共函〔2016〕602号
- 发布机构:
- 文化部
- 发布日期:
- 2016-07-18
- 分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 主题词:
- 文化 政协提案 答复 函
尼玛泽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共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部高度重视文化精准扶贫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工作规划,印发《“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提出,推动文化投入向贫困地区倾斜,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普遍建立村级文化中心。深化贫困地区文化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推动贫困地区县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支持贫困地区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红色、民族、民间文化资源。鼓励文化单位、文艺工作者和社会力量为贫困地区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2015年11月,文化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了《“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文公共发〔2015〕24号,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纲要》还明确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资金予以补助,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施奖励。同时,《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5〕527号)也明确规定,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实行因素分配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方予以奖励。目前,湖南省、内蒙古等省区已制定了本省区的“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其他省(区、市)也在抓紧制定之中。
二、大力实施贫困地区文化惠民工程
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工作意见》,规定中央财政按照每个地市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每年50万元、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5万元的标准对西部地区按80%的比例予以补助。中央财政在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以及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相关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时,已向西部贫困地区给予了重点倾斜。
2015年,文化部会同中宣部印发了《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方案》,基本思路是统筹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各有关部门的资源和力量,用两年的时间,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不含已实施基层文化建设项目的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建设约1万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文化惠民工程力度。一是我部正在编制《“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拟对不达标县的公共图书馆、县级文化馆按照建设标准进行改建扩建,补齐短板,将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已经成熟的项目,尽快实现贫困地区县级两馆达标。二是我部拟在“十三五”期间,在中宣部实施的《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方案》的基础上,规划实施“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争取到2020年,贫困村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三是为支持贫困地区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文化部还将会同财政部实施贫困地区流动文化车工程,拟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上述范围以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困难农场的县级文化馆配备1辆流动文化车。
三、积极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富民工程
根据国务院要求,财政部2008年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国文化产业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要支持内容,对弘扬传统文化、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更好地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2014年文化部联合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4〕28号),并连续两年将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纳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截至2015年底,共安排资金3.39亿元,支持特色文化产业项目66个。下一步将结合当地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继续加大政策指导和扶持力度,推动贫困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我们还将通过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继续加强对贫困地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资金扶持,支持开展特色鲜明、内涵深厚的传统文化传承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研修、研习和培训,通过同业与跨界交流,帮助传承人群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这些措施都将覆盖贫困地区,对于带动贫困地区就业,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四、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依托中组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简称“三区计划”),文化部等5部门印发了《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计划到2020年,每年将引导1.9万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到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工作或提供服务,为“三区”培养1500名急需紧缺的文化工作者。“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选派和培养工作于2013年正式启动。项目重点支持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区,四川有66个县为项目重点支持县,覆盖了四川全省的大部分地区。截至2015年,中央财政拨付四川省“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资金4200余万元,选派了1500余人,培养了500余人。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四川省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研究拓展对四川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支持的方式和渠道。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文化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力度。开展全国基层文化队伍示范性培训,建设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培训网,举办公共文化空中大讲堂系列活动,为全国基层专兼职文化工作者提供在线学习的远程教育平台,从而进一步加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
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支持。
联系单位及方式: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010-59881726
文 化 部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