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采茶花鼓戏展演的函
- 索引号:
- 357A05-10-2026-0450
- 文号:
- 艺戏函〔2026〕9号
- 发布机构:
- 艺术司
- 发布日期:
- 2026-06-17
- 分类:
- 文艺事业 ; 函
- 主题词:
- 第四届 全国 采茶花鼓戏 展演
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为落实《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推动采茶戏、花鼓戏艺术传承发展,加强戏曲院团交流互鉴,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定于2026年11月在江西赣州共同主办第四届全国采茶花鼓戏展演。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赣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江西省文化和旅游研究院、赣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会昌县人民政府
二、活动内容
(一)优秀采茶花鼓戏剧目展演。从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申报的采茶戏、花鼓戏(含彩调剧、花灯戏等相关剧种)作品中,遴选约10台参加展演,其中大戏8台、小戏组台2台(约10个),每台演出1场。
(二)专家评议。组织专家现场观摩演出,对参演作品开展评议,帮助作品打磨提升艺术质量。
(三)青年剧作家戏曲剧本改稿会。遴选约15部青年编剧创作、有创排意向但未公演的戏曲剧本,组织专家帮助打磨提升剧本质量。
(四)“星火项目”——青年戏曲音乐人才研修。遴选约30名青年戏曲音乐人才参加研修,同步组织观摩展演和研讨。
(五)采茶花鼓戏传承与发展专题研讨会。结合本次展演实际情况,围绕采茶戏、花鼓戏传承与发展主题,征集相关论文,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院团管理者等开展专题研讨。
三、申报要求
(一)优秀采茶花鼓戏剧目展演申报。申报大戏应为2023年以来创排的剧目,2021年以来复排的优秀保留剧目亦可申报。剧目要求坚守艺术本体,彰显剧种特色。申报小戏应为具有完整结构的现实题材作品。已参加“茶香中国”第三届全国采茶戏汇演、第三届全国花鼓戏优秀剧目展演的大戏、小戏不再申报。
(二)青年剧作家戏曲剧本改稿会申报。由意向创排单位提出申请,剧本作者应为1981年(含)以后出生。
(三)“星火项目”—青年戏曲音乐人才研修申报。申报学员应为1981年(含)以后出生,其创作、表演领域应与本次展演涉及的剧种相关。
四、申报主体和数量
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开展申报工作。每个省份可申报大戏2台、小戏5个、改稿会剧本3部、研修学员10名。
五、申报材料
请报送相关申报表(见附件)盖章纸件和word电子版。申报采茶花鼓戏剧目展演,还应报送近期高清演出视频(配字幕);申报青年剧作家戏曲剧本改稿会,还应报送电子版剧本。
请于2026年7月5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至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金岭路12号赣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邮编:341000)。申报表电子版、演出视频、电子版剧本存储在同一U盘中寄送,同时将百度网盘链接发送至邮箱ysk8391358@126.com。报送材料请标注“第四届全国采茶花鼓戏展演申报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孙瑞 0797-8391358
六、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将给予参演单位一定补贴并负责场租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作品颁发证书和牌匾,为参加研修且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三)申报作品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工作。
(五)入选作品的组台方式、演出档期等由主办单位统筹安排。
专此函达。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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