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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第五届
豫剧艺术节的通知
号:
357A05-10-2023-0310
号:
艺戏函〔2023〕32号
发布机构:
艺术司
发布日期:
2023-09-14
类:
文艺事业 ;  通知
词:
豫剧艺术节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第五届
豫剧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4日

艺戏函〔202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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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四川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促进豫剧艺术传承与发展,增进戏曲院团交流合作,拟于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在河南郑州等地举办第五届豫剧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自强,传承弘扬豫剧艺术,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
  二、活动主题
  豫剧的盛会 人民的节日
  三、主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中华豫剧文化促进会
  (二)承办单位:河南豫剧院、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四、时间地点
  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河南郑州等地。
  五、活动安排
  (一)优秀剧目展演
  从全国范围内遴选约30部剧目在郑州等地进行现场展演,每台剧目演出1场,同时进行线上展播。展演将推选出若干名表现突出的中青年演员,授予“第五届豫剧艺术节表演艺术传承英才”荣誉。
  (二)一剧一评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全程观看演出,在演出期间对参演新创剧目进行“一剧一评”,参演单位负责人、主创人员、主演人员等须参加。
  (三)专题研讨
  演出期间将举办新时代豫剧高质量发展研讨暨第三届全国豫剧院团长工作交流会,围绕提高豫剧创作水平、开拓豫剧演出市场、促进豫剧在新时代的传承、保护与发展等主题,组织专家、艺术家、全国豫剧院团长代表等进行研讨和交流。
  六、申报事项
  (一)申报主体和数量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工作,除河南省外,每省(区)可申报剧目2台。
  (二)申报要求
  1.2017年第四届豫剧艺术节以后创作的新剧目、整理改编或移植的完整剧目,均可申报。演出时长一般为120分钟左右。申报剧目应严把政治关、思想关和艺术质量关,体现豫剧表演艺术精粹,展示新时代豫剧艺术守正创新成果。
  2.每台剧目可申报1名主要演员参加“第五届豫剧艺术节表演艺术传承英才”荣誉推选。申报的主要演员应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含)出生。已获文华表演奖、中国戏剧梅花奖及“2022年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表演艺术传承英才”“2023第二届黄河流域戏曲演出季表演艺术传承英才”荣誉的,原则上不参加申报推选。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函1份(加盖公章);
  2.第五届豫剧艺术节优秀剧目展演申报表1份;
  3.剧本、视频U盘(含字幕,分辨率1080p以上)各1份。
  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以上申报材料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至河南豫剧院,同时将申报表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剧本电子文档、视频网盘链接发送至邮箱957342826@qq.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芦医庙大街与美秀路交叉口
  邮编:450000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瑞  13523001962  0371-62362029
  王亚珍  18303632551
  七、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将根据参演院团的路途远近给予一定补贴并负责场租费用,其他费用由院团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单位颁发“优秀剧目”证书和牌匾,为“第五届豫剧艺术节表演艺术传承英才”荣誉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三)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遴选后,经公示确定入选名单。入选作品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入选剧目演出档期等由主办单位统筹确定。
  (六)为促进豫剧艺术的学习交流,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演出。
  请各地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组织好剧目申报工作和观摩演出工作,为参演单位提供必要补贴和便利条件,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3年9月13日 

附件:
  • 第五届豫剧艺术节优秀剧目展演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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