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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中央宣传部文艺局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的通知
号:
357D01-10-2022-0001
号:
艺戏函 〔2022〕28号
发文机关:
中央宣传部文艺局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发布日期:
2022-09-28
类:
文艺事业 ;  通知
词:
第三届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

中央宣传部文艺局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8日

艺戏函 〔202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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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省、湖南、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激励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工作者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充分展现戏曲创新创造成果中央宣传部文艺局、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2022年11月至12湖北武汉举办第三届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前称为“全国地方戏曲南方会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中央宣传部文艺局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承办: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武汉市人民政府 湖北省演艺集团 

  二、时间地点 

  202211月底至12月上旬(具体举办时间可视疫情防控形势调整)湖北省武汉 

  三、活动内容 

  (一)展示近年来优秀创作成果。组织若干台戏曲优秀剧目(不含京剧、昆曲)集中展演,每台剧目演出1场 

  (二)举办专题研讨会。活动期间,拟围绕“新时代戏曲创作践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求的做法、成就和经验”的主题,采取线下、线上或两者结合的方式,组织专家、院团代表等开展研讨。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数量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遴选基础上,报经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同意后,可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申报不超过3台剧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剧目应为2019年以来创作演出,具有良好观众口碑和市场号召力的戏曲完整大戏(时长90分钟以上)可以是整理改编传统戏、新编历史剧和现代戏,也可以是复排重排的产生过较大社会影响的优秀剧目第一届、第二届全国地方戏曲南方会演参演剧目不再申报。 

  申报剧目应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艺术本体,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反对大制作和豪华舞美。鼓励“文华表演奖”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领衔参演。 

  各地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剧目遴选和申报工作,对申报剧目严把政治关、思想关和艺术质量关。 

  (三)申报材料 

  1.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函1份(主送: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第三届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参演剧目申报表》1份。 

  3.剧本、节目单、视频光盘(或U盘)各1份。请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剧本电子文档及视频网盘链接发至指定邮箱,视频分辨率在1080p以上。 

  (四)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津水路梅家山42号湖北戏曲艺术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梅鹏程  13385289033 

  电子邮箱:897755034@qq.com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020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安排 

  (一)主办方组织专家对申报剧目进行审看和遴选,入选名单公示后印发。 

  (二)主办方承担剧场场租,其他与演出相关费用由参演单位承担,主办方将参考地域远近给予适当补贴。在此基础上,请各省级党委宣传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视实际情况给予参演单位相应演出补贴。 

  (三)主办方将为参演单位颁发参演纪念牌和证书。 

  (四)参演单位如届时疫情防控需要无法赴武汉演出,以线上剧目视频展播的形式参演。 

  特此通知。 

 

 

           中央宣传部文艺局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2919日                


附件:
  • 第三届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参演剧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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