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中国京剧像音像工程(简称“像音像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列入《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重点工程,通过选取当代京剧名家及其代表性剧目,采取先录像再录音再录像的方式,反复加工打磨,为当代京剧名家留下最精彩的艺术记录。该工程由中宣部指导、文化部实施,“十三五”(2016—2020)期间计划录制350部京剧剧目,并逐步向地方戏延伸。
在中宣部指导下,文化部组建了像音像工程专家指导委员会,设立了像音像工程办公室(设在文化部艺术司,简称“工程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剧目录制工作,目前在天津基地、北京基地、上海基地已录制89部优秀剧目,在中央电视台播出50余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进一步推动该工程规范、有序开展,确保在“十三五”期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像音像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党委宣传部门牵头抓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相关省(区、市)文化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指导、支持本地院团等单位入选演员和剧目的录制工作,建立与工程办公室相对应的工作机制,并指定1名处级以上人员任像音像工程的具体负责人,负责与工程办公室和本地京剧院团等单位的沟通协调,落实工程办公室下达的任务清单,负责当地剧目的录制。
二、预留时间、按期录制
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门、文化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演员在未来3年的剧目录制计划,上报工程办公室预留时间,提前谋划、提前安排、提前准备,保证按期录制。各省(区、市)要本着“抢救为先”的原则,录制计划确定后,工程办公室将与相关省(区、市)党委宣传部门、文化行政部门和院团、各基地录制团队签订任务责任书。
三、认真复排、保证质量
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门、文化行政部门要统筹资源,发挥本地专家力量,根据工程办公室下达的剧目清单和录制档期,严格按照像音像工程标准,及时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要指导院团做好剧目文本的修改、审定工作,认真组织院团进行剧目复排。坚持对观众负责、对艺术负责、对历史负责,确保录制的剧目思想内容健康向上,艺术质量精致上乘,高标准,严要求,打造立得住、传得开、留得下的精品力作。
四、提供保障、确保安全
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门、文化行政部门要为本地区像音像工程剧目的录制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入选剧目原则上在3个基地录制,院团所在地剧场等达到录制标准要求的,在报经工程办公室批准后,可以在当地录制。各地要精心组织实施本地区像音像工程剧目录制工作,录制期间要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要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中国京剧像音像工程剧目录制任务清单
中宣部办公厅 文化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