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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A11-16-2023-0175
- 文号:
- 办市场发〔2023〕53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管理司
- 发布日期:
- 2023-03-16
- 分类:
- 市场管理 ; 通知
- 主题词: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本部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人事司、科技教育司、产业发展司、资源开发司、市场管理司、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局,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精神,持续推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1〕5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实施,保障2023年全国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有序开展,助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特印发《指导意见》2023年工作要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部署
各地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强质量提升影响力为目标,以《指导意见》总体要求为纲,立足实际、系统谋划、整体推进2023年度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要将质量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总体部署和考核内容,强化质量政策引领,提升质量监管水平,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持续提升质量政策执行成效,为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二、做好宣传推广
各地要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充分调动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等各方参与质量提升工作,组织举办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增强行业质量意识。要提升整体质量政策认知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加大相关政策法规、机制建设、实践成果的宣传力度。要及时总结、提炼质量工作的创新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加强跟踪评估
各地要及时全面掌握本地区质量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指导意见》2023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建立健全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服务质量评价对质量提升的引导、促进作用。2023年12月1日前,各地要向文化和旅游部报送本地质量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和质量工作典型案例(不超过5个);部内各有关司局向市场管理司反馈工作落实情况。文化和旅游部将对各地的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3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本部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人事司、科技教育司、产业发展司、资源开发司、市场管理司、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局,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精神,持续推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1〕5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实施,保障2023年全国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有序开展,助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特印发《指导意见》2023年工作要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部署
各地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强质量提升影响力为目标,以《指导意见》总体要求为纲,立足实际、系统谋划、整体推进2023年度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要将质量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总体部署和考核内容,强化质量政策引领,提升质量监管水平,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持续提升质量政策执行成效,为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二、做好宣传推广
各地要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充分调动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等各方参与质量提升工作,组织举办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增强行业质量意识。要提升整体质量政策认知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加大相关政策法规、机制建设、实践成果的宣传力度。要及时总结、提炼质量工作的创新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加强跟踪评估
各地要及时全面掌握本地区质量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指导意见》2023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建立健全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服务质量评价对质量提升的引导、促进作用。2023年12月1日前,各地要向文化和旅游部报送本地质量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和质量工作典型案例(不超过5个);部内各有关司局向市场管理司反馈工作落实情况。文化和旅游部将对各地的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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