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技教育
题: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梨花杯”
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现场展示活动的通知
号:
357A07-12-2025-0223
号:
办科教函〔2025〕254号
发布机构:
科技教育司
发布日期:
2025-05-09
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词:
梨花杯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梨花杯”
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现场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9日

办科教函〔2025〕254号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在前期初评推荐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我部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终评暨现场展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入选第五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终评的学生节目和教师示范课(附件1)。
  二、活动时间、地点
  2025年5月19日至23日,山东艺术学院。
  三、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25年5月18日9:00—18:00
  报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济南西城泉盈酒店(长清大学科技园紫薇路2567号)、舜耕国际大酒店(长清区龙泉街532号)。
  领队会及抽签会时间:2025年5月18日20:00
  领队会及抽签会地点:济南西城泉盈酒店(长清大学科技园紫薇路2567号)。
  四、活动准备
  请入选终评的师生及其展示的节目、示范课按照统一要求做好准备,因故无法到场参加终评的视为弃权。
  (一)学生节目
  1.着装要求
  剧目:参演院校自行安排学生的化妆和头饰,穿戴相关剧目全套剧中人服装(包括配合人员)。
  基本功:参演学生穿统一练功服、球鞋,系板带,要求整洁干净利落,服饰中不得出现与其院校有关的任何符号。
  2.伴奏/器乐演奏要求
  参演院校自带乐器和相关乐谱,统一穿着演奏员演出服装,做到干净整洁利落。
  3.字幕要求
  参演学校报到后,应向举办方提交准确规范无误的相关剧目唱念电子版,统一字号,唱词和念白兼顾,注明剧种和剧目名称。展演现场字幕操作可由参演学校配合。
  4.舞台道具/装备要求
  由参演院校自行安排学生参演剧目使用的舞台道具等特殊设备。承办单位负责提供台毯、音响、灯光和谱架等基本设备。
  参演院校如有配演、乐器、服装,以及桌椅、景片等大道具需要承办单位支持,可在报到前一周向承办单位提出。
  (二)教师示范课
  1.规范表述课程名称:格式统一为“剧种+剧目名称+行当+教学主题”,或“剧种+课程名称+教学主题”。如:京剧《四郎探母》老生剧目表演教学,或:京剧《戏曲基本功》身段教学。
  2.须制作课程教学课件(PPT),配合现场授课全面展示课程内容特色(可由教师自行或助理人员配合操作)。
  3.现场展示应做到脱稿讲课(讲述不看稿件)、脱谱演奏(演奏示范不看谱子)、脱本说戏(说戏不看剧本),突出示范性和扎实教学功底。
  4.强化课程设计:应合理安排教师讲解、示范与学生课堂展现的比例与节奏,突出课程学段(中高职、大专、本科)的针对性,科学设计学生参与互动环节。
  5.强化授课内容准确性:包括理论表述、概念用语、技法示范、舞台运用等。
  6.教师着装应符合专业教师和所教授专业课程教学的穿着规范,大方得体,发饰整洁干净,体现教师职业素养,避免过分修饰装扮。
  7.配合学生应统一着练习服装,大方得体简洁,配齐教具,展现学生良好精神风貌。课程需要情况下,可扮成剧目中人物。
  8.其他:须提供展示课程教案。
  五、活动组织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参加展示活动院校的统一组织,各共建院校负责本校参加展示活动师生的统一组织。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各共建院校可选派不超过5名本单位或本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参与现场观摩。
  六、活动费用
  参加展示活动单位及人员的城际往返交通费、展演期间食宿及市内交通费、化妆师费用等由各单位自理;相关院校应为其参加展示活动的人员购买用于保障活动安全的保险,费用自理。
  七、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展示活动的院校科学合理安排展演前训练计划,尽量避免学生意外受伤或出现其他影响现场展示的情况。
  (二)请参加展示活动的院校于5月13日前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登录“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管理系统”确认及补充参展信息,活动证书将以本次确认的参展信息为准。参加现场展示节目、学生、教师等应与申报保持一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由相关院校向举办方正式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
  (三)参加展示活动的院校报到时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参加展示活动的师生及指导教师身份证复印件;2.参加展示活动的学生在校证明及示范课教师在职证明;3.“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管理系统”中导出的报名表和展示活动音频视频资料授权书(加盖学校公章);4.安全承诺书原件(附件2)。以上资料一式一份,A4纸打印。
  (四)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各共建院校于5月15日前将参展回执反馈至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冯老师:0531-86522316,18660155186
  贺老师(技术支持):13811624489
  电子邮箱:lihuabei2025@163.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5年5月9日 

附件:
  • 第五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终评暨现场展示名单.xls
    第五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现场展示活动安全承诺书.doc
    第五届“梨花杯”全国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现场展示活动观展回执.doc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