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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育
- 标题:
-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C01-12-2011-20547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文化部
- 发布日期:
- 2011-06-30
- 分类:
- 科技教育 ;
- 主题词: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陕西省(市)文化厅(局),故宫博物院:
按照《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2011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评审工作已于近日完成。现将立项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评审、立项和实施是我部文化科技司的重要工作。立项项目代表着文化创新工作的成果及水平,对在文化艺术领域大力倡导科学思想、弘扬创新精神,鼓励和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文化创新积极性,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凡立项项目,都必须切实纳入工作计划,在经费、人员等方面予以支持,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立项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合同书》,于2011年7月20日前将纸质合同文本寄至我部文化科技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jwhcxgc@163.com。合同文本下载地址:http://www.ccnt.gov.cn/sjzz/whkjs/zcwj/201005/t20100526_79558.html。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文化部专家意见、建议和实际经费补助情况对立项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项目研究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建议立项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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