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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 标题:
-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和文化共享之星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C01-11-2012-33509
- 文号:
- 办公共发〔2012〕29号
- 发布机构:
- 文化部
- 发布日期:
- 2012-12-18
- 分类:
- 公共服务 ; 通知
- 主题词:
- 文化 信息 共享 公共电子阅览室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国家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文化创新工程。文化共享工程实施10年来,经过广大工程建设者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在传播优秀文化、服务城乡基层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文化共享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文化部开展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和“文化共享之星”评选活动。经各地推荐和专家评审,决定命名文化共享工程北京市东城区支中心等200个单位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张玉霞等32名个人为“文化共享之星”。
希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再接再厉,巩固建设成果,不断开拓创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希望“文化共享之星”继续发扬锐意进取、勤勉敬业的精神,取得新的成绩。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不断提高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水平。全国广大基层文化工作者要以“文化共享之星”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加快建成惠及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名单
2.“文化共享之星”名单
文化部
2012年12月18日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国家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文化创新工程。文化共享工程实施10年来,经过广大工程建设者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在传播优秀文化、服务城乡基层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文化共享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文化部开展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和“文化共享之星”评选活动。经各地推荐和专家评审,决定命名文化共享工程北京市东城区支中心等200个单位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张玉霞等32名个人为“文化共享之星”。
希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再接再厉,巩固建设成果,不断开拓创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希望“文化共享之星”继续发扬锐意进取、勤勉敬业的精神,取得新的成绩。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不断提高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水平。全国广大基层文化工作者要以“文化共享之星”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加快建成惠及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名单
2.“文化共享之星”名单
文化部
2012年12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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