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非物质文化遗产
题: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号:
357C01-13-2008-33308
号:
发布机构:
文化部
发布日期:
2008-01-29
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 ; 
词: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9日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2007年文化部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要求,文化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直单位申报的2540个项目进行了审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价值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其中新入选项目564项,扩展进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134项。现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

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部社会文化司(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2033

电子邮箱:feiyichu@sina.com

 

附件: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 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doc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