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优秀儿童戏剧展演的函
- 索引号:
- 357A05-10-2026-0463
- 文号:
- 艺戏函〔2026〕14号
- 发布机构:
- 艺术司
- 发布日期:
- 2026-07-16
- 分类:
- 文艺事业 ; 函
- 主题词:
- 第十届 全国优秀儿童戏剧展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儿童艺术剧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要求,全面展示近年来全国儿童戏剧创作生产和人才培养成果,引导儿童戏剧创作方向,推动儿童戏剧艺术繁荣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定于2026年8月下旬至9月在江苏省常熟市举办第十届全国优秀儿童戏剧展演。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点亮童心·塑造未来
二、举办单位
主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苏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常熟市人民政府、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主要内容
(一)举办优秀儿童戏剧展演。从全国遴选约12部儿童戏剧作品在江苏省常熟市及周边地区进行集中展演。部分剧目进行云剧场展播。
(二)组织戏剧评论。邀请儿童戏剧专家、艺术家等观看展演并进行评议,帮助院团提升作品质量。
(三)举办儿童文学舞台剧改编推介活动。组织儿童文学作家、编辑、出版社和儿童戏剧院团负责人、剧作家等参加,共同探讨优秀儿童文学作品舞台转化路径与创新实践。
(四)召开全国儿童戏剧发展研讨会。组织儿童戏剧专家、艺术家和从业者参会,共同探讨新时代儿童戏剧创作演出新变化新趋势,交流儿童戏剧演出市场培育与“儿童戏剧+”融合发展经验。
(五)举办儿童戏剧公益性主题活动及配套活动。邀请参演团队骨干演员、戏剧教育专家走进社区、基层及学校,开展公益戏剧体验课,普及戏剧艺术。结合江苏历史文化底蕴和城市资源,开展适合少年儿童的特色文旅活动。
四、参演剧目申报事项
(一)申报要求
各种体制文艺表演团体2023年以来创作排演的儿童青少年题材话剧、戏曲、木偶剧、皮影戏等完整戏剧作品均可申报,2021年以来复排的经典保留作品亦可申报。已参加第九届全国优秀儿童戏剧展演的作品不再申报。申报作品应坚持真、善、美的艺术追求,富有时代精神、教育意义和审美价值,为儿童青少年观众喜闻乐见。
申报单位及创作演出单位须确保所报作品不存在版权争议。
(二)申报主体和数量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每个省份可申报不超过3部剧目(同一演出单位不超过1部,江苏省不超过4部)。
中国儿童艺术剧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直接申报,每单位可申报1部剧目。
在舞台艺术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演出行业组织、演出院线、票务平台可以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在与剧目出品或制作演出单位充分沟通后直接申报,每单位可申报2部剧目。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如下:
1.《第十届全国优秀儿童戏剧展演申报表》1份(见附件)。
2.近期高清演出视频1份。
3.彩色演出剧照2张(电子版)。
4.材料1的电子版与材料2、材料3存储在同一U盘中寄送,或将百度网盘链接发至指定邮箱。报送材料请标注“第十届全国优秀儿童戏剧展演申报”。
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材料寄至江苏省常熟市长江西路610号常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公共文化科(艺术科),邮编:215500。
联系人及电话:陈俊,0512-52892604
传真:0512-51539010
邮箱:wtljggwhk@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将给予参演单位一定补贴并负责场租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剧目颁发“优秀剧目”证书和牌匾。
(三)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四)演出档期等由主办单位统筹确定。
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中国儿童艺术剧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为参演单位、参演人员提供必要补贴和便利条件,力争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专此函达。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6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京公网安备1104020244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