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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第十届
全国优秀儿童戏剧展演的函
号:
357A05-10-2026-0463
号:
艺戏函〔2026〕14号
发布机构:
艺术司
发布日期:
2026-07-16
类:
文艺事业 ;  函
词:
第十届 全国优秀儿童戏剧展演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第十届
全国优秀儿童戏剧展演的函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6日

艺戏函〔202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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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儿童艺术剧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要求,全面展示近年来全国儿童戏剧创作生产和人才培养成果,引导儿童戏剧创作方向,推动儿童戏剧艺术繁荣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定于20268旬至9月在江苏省常熟市举办第十届全国优秀儿童戏剧展演。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点亮童心·塑造未来 

  二、举办单位 

  主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苏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常熟市人民政府、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主要内容 

  (一)举办优秀儿童戏剧展演。从全国遴选约12部儿童戏剧作品在江苏省常熟市及周边地区进行集中展演。部分剧目进行云剧场展播。 

  (二)组织戏剧评论。邀请儿童戏剧专家、艺术家等观看展演并进行评议帮助院团提升作品质量。 

  (三)举办儿童文学舞台剧改编推介活动。组织儿童文学作家、编辑、出版社和儿童戏剧院团负责人、剧作家等参加,共同探讨优秀儿童文学作品舞台转化路径与创新实践。 

  (四)召开全国儿童戏剧发展研讨会。组织儿童戏剧专家、艺术家和从业者参会,共同探讨新时代儿童戏剧创作演出新变化新趋势,交流儿童戏剧演出市场培育与“儿童戏剧+”融合发展经验。 

  (五)举办儿童戏剧公益性主题活动及配套活动。邀请参演团队骨干演员、戏剧教育专家走进社区、基层及学校,开展公益戏剧体验课,普及戏剧艺术。结合江苏历史文化底蕴和城市资源,开展适合少年儿童的特色文旅活动。 

  四、参演剧目申报事项 

  (一)申报要求 

  各种体制文艺表演团体2023以来创作排演的儿童青少年题材话剧、戏曲、木偶剧、皮影戏等完整戏剧作品均可申报2021年以来复排的经典保留作品亦可申报。已参加第九届全国优秀儿童戏剧展演的作品不再申报。申报作品应坚持真、善、美的艺术追求,富有时代精神、教育意义和审美价值,为儿童青少年观众喜闻乐见。 

  申报单位及创作演出单位须确保所报作品不存在版权争议。 

  (二)申报主体和数量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每个省份可申报不超过3部剧目(同一演出单位不超过1部,江苏省不超过4部)。 

  中国儿童艺术剧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直接申报,每单位可申报1部剧目。 

  在舞台艺术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演出行业组织、演出院线、票务平台可以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在与剧目出品或制作演出单位充分沟通后直接申报,每单位可申报2部剧目。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如下 

  1.《第十届全国优秀儿童戏剧展演申报表》1份(见附件)。 

  2.近期高清演出视频1份。 

  3.彩色演出剧照2张(电子版)。 

  4.材料1的电子版与材料2材料3存储在同一U盘中寄送,或将百度网盘链接发至指定邮箱。报送材料请标注“第十届全国优秀儿童戏剧展演申报”。 

  请于202673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材料寄至江苏省常熟市长江西路610号常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公共文化科(艺术科),邮编:215500 

  联系人及电话:陈俊,0512-52892604 

  传真:0512-51539010 

  邮箱:wtljggwhk@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将给予参演单位一定补贴并负责场租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剧目颁发“优秀剧目”证书和牌匾。 

  (三)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演出档期等由主办单位统筹确定。  

  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中国儿童艺术剧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为参演单位、参演人员提供必要补贴和便利条件,力争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专此函达。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6716  


附件:
  • 第十届全国优秀儿童戏剧展演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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