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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
2021年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网络演播活动的通知
号:
357A05-10-2021-0001
号:
办艺发〔2021〕30号
发布机构:
艺术司
发布日期:
2021-02-24
类:
文艺事业 ;  通知
词:
网络演播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
2021年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网络演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4日

办艺发〔202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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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京剧院、中国国家话剧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的引领示范作用,用优秀创作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文化和旅游部将于2021年3月2日至4月15日举办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网络演播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推出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二、举办单位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承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信息中心
  协办:北京市演出有限责任公司
  三、演出内容
  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时代交响——中国交响音乐作品创作扶持计划中遴选36部作品进行网络演播。
  四、演播安排
  (一)以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作为视频播出主平台,统一发布参演剧目全剧视频和导赏信息。
  (二)邀请中央媒体、“文艺中国”快手号等视频网络传播平台开展实时直播、观众互动。
  (三)剧目视频均免费观看。
  五、日程安排
  (一)2月25日至28日:印发通知、宣传预热。
  (二)3月2日20时:参演剧目全剧视频同时上线。
  (三)3月2日至4月15日:剧目演播、宣传。
  (四)4月15日24时:参演剧目全剧视频同时下线。
  六、工作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要充分认识演播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组织保障等相关工作,为参演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全力确保演播质量。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要加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对演播视频、宣传素材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把好参演作品思想关、政治关、质量关。要在活动期间安排专人关注舆情,正确引导舆论。
  (三)各参演单位要确认合法拥有参演剧目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各网络视频传播机构要按照演播活动工作要求明确视频使用范围、方式、期限,并确保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1年2月24日         

附件:
  • 2021年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网络演播活动作品名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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