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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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文化治理能力,加强文化领域在线政务服务规范化、信息化、协同化、智慧化,推进建设“文化一张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统筹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发展,坚持开放创新,将文化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相结合,整合系统资源,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打破信息壁垒,推行公开透明高效服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以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为基础,建成文化政务服务在线平台,全面公开文化部政务服务事项,整合网上办事资源,优化信息查询、政策咨询功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2018年底前,推动在线服务创新升级,精简优化办事流程,争取文化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制定实施文化系统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0年底前,实现文化系统网站之间的协同联动、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通过实施文化大数据工程,加强全国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机构文化资源数字化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
    三、主要任务
    (一)公开网上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文化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在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供公众查询。(办公厅负责落实)
    (二)优化在线办事流程。精简优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凡是能网上办理的事项,尽可能开通网上办理功能,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各相关司局负责落实)
    (三)规范网上服务信息。及时公开并动态更新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监督举报方式等,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可下载的规范表格。(各相关司局负责落实)
    (四)强化政务信息发布。进一步推进重要文化政策法规、部门预算决算信息、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等重点政务信息在部门户网站准确、及时、详尽公开。完善网站站内搜索功能,通过智能匹配相关内容,帮助公众迅速查找信息。(各相关司局、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五)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文化政策,文件牵头起草司局应将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部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方案,积极通过在部门户网站发布解读文章、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同志媒体访谈等信息,向公众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各相关司局负责落实)
    (六)加强文化系统网站协同联动。制定实施文化系统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导规范本系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单独建设的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办公厅负责落实)
    (七)推动文化大数据工程建设。以全国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机构的数据资源为主要内容展开普查,掌握基础数据存量和待开发的数据增量。加快共性关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加强文化大数据采集、分析、共享,推动与社会力量共同开发利用文化资源数据。(科技司负责落实)
    (八)深化政务信息资源应用整合。完善文化部电子政务平台(办公内网)、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优化后台办公流程,加强文化政务信息资源汇聚整合和共享利用,为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和信息公开提供支持保障。(办公厅、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九)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加强文化部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提高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办公厅、各相关司局、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文化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是文化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厅、信息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厅负责总体规划、统筹协调、评估通报;信息中心负责部门户网站日常运行维护及相关政务服务系统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负责相关政务服务系统运营维护、信息发布内容保障工作。
    (二)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网站找错”栏目,了解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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