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国家旅游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国家旅游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有关制度机制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年初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并在官网公布了《国家旅游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同时在官网上更新了《2016年国家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表》,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是健全发布制度。通过任命专职新闻发言人、固定发布场地、加大发布频次、提前设计发布主题和内容等具体措施,不断健全国家旅游局新闻发布制度,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宣讲解读和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基本实现了“月月有声音,季度有高潮”。
三是认真开展培训。坚持每年举办政务公开培训班,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全局营造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2016年“公文写作、政务公开及保密教育”培训班于9月8-10日在北京举办,特邀有关专家对《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行了权威解读,来自局机关、直属单位的54名干部参加培训。
(二)完善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官网政务公开方式。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原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为基础,新增“公开目录” “管理规定”“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意见建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主要栏目。在官网“办事大厅”板块下新增“结果公示”栏目,将行政审批办理结果进行集中展示,方便企业和群众自行查询。
二是完善与地方联通机制。依托中国旅游新媒体宣传推广平台、中国旅游新闻网络平台、中国旅游视频资讯传播平台,制定中国旅游宣传平台新闻报送联通机制,要求各省区市旅发委、旅游局明确新闻报送归口部门和主要联络人,每日(含节假日)报送2-3篇视频新闻素材和4-5篇文字、图片新闻素材,内容包括地方旅游新闻、领导涉旅指示、重大旅游事件、重点旅游活动、旅游工作动态、旅游行业资讯、旅游政策法规、旅游数据发布、旅游专题报道、旅游公共信息、专家学者访谈、重要旅游舆情等。同时,搭建“微信新媒体联盟群”和“微博大厅”,邀请各省区市旅发委、旅游局新闻宣传负责人加入,进一步完善全国性旅游新媒体宣传互联互通机制。
三是打造涉旅舆情监测平台。通过与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合作,打造涉旅舆情监测平台,24小时不间断人工预警。建立完善了覆盖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的全领域舆情监测平台,新闻监测和反馈能力有效提升。建立全国涉旅负面舆情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当月涉旅负面舆情地方排行,推动地方旅游部门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置涉旅负面舆情。
(三)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力度,通过官网发布了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明确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咨询途径等内容,并及时公布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及时在官网上公布了《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等文件,以便考生了解考试报名条件、报名程序、考试科目和时间、费用收取、结果发布、证件核发等信息。同时在网上公布咨询电话,接受考生咨询。
加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最大程度便利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建设完成了“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的网上预受理预审核平台,实行“一个窗口”受理。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6年通过我局官网的 “财政预算”栏目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2份,公开时间较2015年提前。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逐年细化,各项预算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进一步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部门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绩效评价等相关信息逐项说明。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中,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和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有关情况等信息,详细分析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在中国采购网、中央政府采购网、国家旅游局官网等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确保招投标、采购信息的真实准确。从项目立项、招标代理机构的抽取,到采购项目开标、招标结果公示,请局机关党委纪委全程监督,采购单位代表全过程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正、透明。实施标准化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对实行政府采购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实行专人保管,登记造册。
(四)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的旅游政策法规,主动组织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撰写解读文章,积极协调中央主流媒体进行集中报道,及时发布权威解读稿件,有效开展政策宣传与舆论引导。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期间,组织中央主流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全面展示和深入解读“全域旅游”四项基本标准、五个鲜明特征、九个重要转变。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规范导游专座”“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导游体制改革试点”“旅游精准扶贫”“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厕所革命”“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等政策法规,认真制定宣传解读方案,协调局相关负责人及专家接受媒体访谈,邀请权威专家学者撰写解读文章,组织央视、新华社等中央主流媒体有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报道。结合十一假日旅游“红黑榜”“不合理低价游整治”“第一批承诺诚信经营旅行社发布”等热点事件,统筹协调多家中央主流媒体和多种传播平台,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重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报道,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实施意见》,紧抓2016中美旅游年、首届世界旅游发展大会等契机,组织国内外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旅游外交在促进国家交往、人民交流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引导国内外各界人士了解中国故事、倾听中国声音、支持中国旅游。
为适应网络传播特点,协调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主流网络媒体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对《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文件的解读,均采用了清晰明了的图解方式,取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针对社会和国内外媒体的关切,特别是一些重大关切,建立回应机制,主动积极回应。强化了新闻发布会平台作用,2016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4场,针对“5A级景区被摘牌” “不合理低价游”“导游专座”“旅游市场秩序”、十一假日旅游“红黑榜”等公众关心的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公众提供客观、可信、权威的官方信息。
高度重视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宣传工作,把及时主动发声、正确引导舆论作为稳妥处理突发事件的重要环节来抓。在“寨卡病毒疫情”“台湾719游览车事故”“2.5天假期”“新西兰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过程中,第一时间联系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中央主流媒体、网络媒体,面对面回应关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相关事实,正向引导舆论,消除负面影响。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本年度,利用官方网站发布信息25151条,其中政务信息3714条(包括焦点新闻3515条,通知公告含招标公告、工作通知、出行提示等199条);行业动态(国内动态、国际及港澳台动态、新闻联播)6529条;地方新闻12554条,专题专栏2354条。“中国旅游”官方微博累计发布消息8277条,共有粉丝541万余人。“国家旅游局”官方微信累计发布消息320条,关注人数14万余人。《中国旅游报》发布政务信息360余条。
2.本年度,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通气会)24场,接受电视台采访50余次,发布政策解读类文章47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83次。
3.本年度,行政审批事项共新批出境社778家,变更924家,注销33家。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办结9596件。
4.本年度,公布了2016年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及2015年度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决算)。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国家旅游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80件、政协委员提案140件。国家旅游局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交办督办工作高度重视,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得到高质量办复,代表委员满意度达99%。对于标注为“公开”的70件答复件,在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69件。
(三)依法办理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件,同比增长46.7%,全部为公民个人申请,按时答复率100%。从申请方式看,以电子邮件方式申请33件,占总数的75%;以信函方式申请11件,占25%。申请内容主要包括旅游景区开发、旅游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旅游政策咨询、旅游统计数据等方面。
2016年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分类图
2016年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分类图
我局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认真做出答复,其中已主动公开14件,同意公开15件,依法不予公开1件(原因为涉及商业机密),申请信息不存在及咨询类事项13件,不属于我机关公开1件。
2016年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情况图
(四)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收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其中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进行了重新答复;没有因信息公开原因而被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
2016年,国家旅游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信息资源和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优化,官方网站站内搜索功能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水平。一是修订完善《国家旅游局新闻宣传制度汇编》《国家旅游局新闻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作规范》《国家旅游局新闻发布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从制度上明确建“4·2·1+N”新闻发布模式和新闻发布评估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针对2017年发布的重大旅游政策、规划方案、会议议定事项等,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组织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主动引导媒体舆论;邀请相关司室主要负责人通过发布讲话、撰写文字、接受采访、参加发布会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解读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多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着力提升解读的针对性和易懂性。
(二)不断健全舆情工作机制。在继续坚持国内旅游舆情一日两报和全国涉旅负面舆情月度通报制度基础上,延伸开展境外舆情监测和反馈工作;建立由知名学界专家、优秀业界代表组成的旅游新闻宣传与舆情研究高端智库,定期召开新闻宣传分析和舆情趋势会商会议;围绕重要政策、重大举措、重点活动和突发事件,持续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妥善加强应对涉旅突发事件能力。基于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涉旅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处置制度,确定各类涉旅突发事件的归口部门、负责人员、舆情标准、响应时间、处置流程和应急预案,不断提升早期传播预警和舆情干预能力,确保各类涉旅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应对、准确发声,更好把握舆论主导权。
(三)加大旅游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重点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公布旅游不文明信息,积极推进统计公报、行业标准的公开,为旅游行业和公民提供权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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