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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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和2014年度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pr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文化部办公厅信息处联系。(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文化部办公厅信息处,邮政编码:100873,联系电话:59881606

    一、概述

    2014年,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有效推进,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出台《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信息工作的意见》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4〕21号)精神,结合文化部工作实际,吸收借鉴相关部门和地方的做法,于2014年10月20日出台《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信息工作的意见》(文办发〔2014〕38号)。意见从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引导、统筹协调机制和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着力构建平台完善、运转有效、责任清晰、保障有力的新闻发布格局,提升文化部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落实国务院要求,建立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文化部中心工作,以展示文化改革发展成就、解读重要文化政策法规、妥善回应公众关切、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自2014年第三季度起,建立了文化部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采取例行发布和专题发布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专题发布会突出社会关注度和时效性,例行发布会突出计划性和综合性,向媒体通报文化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计划,便于媒体把握文化部工作总体脉络,受到媒体热烈欢迎。2014年分别于8月20日、10月20日召开两次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全年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45场,比2013年增加了一倍。

    (三)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窗口的功能

    根据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对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网民留言及时进行回应。加强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加强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调整网站的功能和页面设计,及时发布文化信息,同步直播文化部例行新闻发布会。对全国文化系统网站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提高网站利用效率。

    (四)做好发布解读和舆情收集工作

    针对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对文化工作的诉求,更好地保障群众知情权,围绕文化部出台的各项政策,及时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重点围绕文化金融合作国内艺术团组赴国外“镀金”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等有关政策措施及时进行了发布解读。同时,积极收集社会、群众和媒体对文化工作的反馈,密切关注文化舆情态势,编发《每日舆情摘报》,建立覆盖文化系统的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和引导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机构职能信息。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介绍、内设机构和职责。

    2.政策法规信息。包括文化部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文化行政执法项目设置及依据。

    3.人事信息。包括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信息。公布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信息,公布已转制的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情况。公布简政放权信息,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5.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布文化部2014年预算和2013年决算信息,公布文化部“三公经费”信息。

    6.扶持艺术创作生产信息。公布“国家艺术院团演出季”、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情况,公布第三届全国地方戏(南北片)展演、第二届中国歌剧节等重点文艺活动情况。公布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情况。

    7.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布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深化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信息。公布文化共享工程、文化志愿服务推进年活动信息。

    8.文化市场监管信息。公布《文化部关于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公布全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全国艺术品行业协会情况。发布违法文化产品黑名单。公布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查处结果。

    9.文化产业发展信息。公布《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布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二届动漫奖情况

    10.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公开。公开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结果。公布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和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情况。

    (二)信息公开主要形式

    1政府网站。加大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对文化部重要会议、重大文化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内容翔实,形式多样,特色鲜明。2014年,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1039 条,开展各类网上直播 22场,制作各类宣传视频20个,推出热点专题8个。

表1. 2014年文化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形式

    数量

发布信息

网上直播

制作宣传视频

推出热点专题

    11039条

    22场

    20个

    8个

    2.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2014年,文化部围绕重大文化活动和重大项目,加强与中央新闻宣传主管单位和主要媒体的沟通和联系研究制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共举办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45场,为历年来最多。开展文化宣传报道50余次,组织媒体集体采访23次,其中赴外地采访8次。处理媒体约稿或采访38次,其中部领导19次。此外,通过新闻宣传、展览、出版等各种渠道和形式,多渠道公开信息

  

表2. 2014年文化部新闻发布情况

新闻发布形式

    数量

召开发布会(通气会)

组织媒体集体采访

接受媒体约稿、约访

    45场

    23次

    38次

    3.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2014年,文化部指导国家图书馆在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工作方面获得了很大发展,全国31家省级图书馆积极参与到政府公开信息建设中。分站由2013年的37个增加为2014年的49个,年增量12个,资源建设量由2013年191万增加到2014年的269万,参与建设的图书馆由2013年的37家增加为147家,年增量为110个,参与政府信息整合相关培训的工作人员超过了300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文化部设置了信息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对只涉及特定主体权利义务,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2014年,文化部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申请人提供准确、便捷的服务。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综合分析和科学研判,做到答复意见有法可依、内容准确、表述严谨。2014年共收到公民个人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6人次14项,均为书面申请,内容涉及人员编制工资、官员违纪、信息公开违法案例、行政复议和诉讼、政府网站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直属单位和社团组织等信息,全部及时予以答复。 

图1. 2014年文化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文化部未发生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事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文化部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存在问题

    2014年,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信息发布的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扩展,还不能完全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信息公开和舆情回应的新要求,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平台还没有正式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和人员培训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文化部政府网站群发展缺少统一规划,内容保障机制尚不健全,部分版块内容更新较慢。

    (三)信息发布工作培训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缺少专题培训,特别是在处理依申请公开案件时,程序意识和法律意识都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四)有些司局和直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够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对于网民在部门户网站的留言回复不够及时。

    七、下一步工作

    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促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文化部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文化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健全文化部新闻发布会制度,举办好文化部例行新闻发布会。围绕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或是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重点文化工作,精心策划主题,规范发布流程,切实增强新闻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探索建立新媒体发布平台,开展文化部政务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发布平台的调研论证,探索文化部系统新媒体平台建设的有效模式,适时开通文化部新媒体发布平台。

    (二)广泛了解群众愿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主要媒体及时沟通,完善重大文化活动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小组机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重点文化工作和重大文化活动的关注。发挥不同媒体各自优势,针对不同受众的不同需求,做好分众化对象化传播。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协调相关司局和单位,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

    (三)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围绕重要文化政策的出台,组织相关负责同志、行业专家和评论员进行权威解读,介绍政策出台的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内容和措施;重大政策出台后,结合落实情况,解读政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积极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建立文化部系统新闻信息工作专家库,提高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配合各部门重大文化政策出台,同步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方案。

    (四)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健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更新机制。涉及文化部相关司局、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完善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务目录,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提高在线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积极做好互动栏目回应工作,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督促各司局应当,无法办理的予以解释说明。

                                                                              

                                                                 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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