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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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和2009年度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下一步工作设想等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prc.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文化部办公厅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部办公厅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0。联系电话:59881134,传真号码:59881135。)

一、概述

2009年,文化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积极推动文化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推行“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对外公开先对内公开”机制

为贯彻落实《条例》,根据《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要求,2009年文化部推行“文化部机关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对外公开先对内公开机制”。为此,在机关办公网设置“外网预发布文件栏”,完善机关办公网公文处理功能模块的功能,设置强制性的“是否公开”功能从文件形成初始,起草人就要明确文件的公开属性是“外网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网公开”还是“不公开”,在运转审核过程中,核稿、审核、签发等每一个环节的经手人都要对文件的公开属性进行确认。为加强监督审核,确保在推行公开的同时不出现泄密失误,属于对社会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经领导审签印发后,自动进入机关办公网上的“外网预发布文件栏”公示3个工作日,机关工作人员可对文件是否要在外网发布进行再把关,3天后,经文件起草司局办公室主任确认,由文化部信息中心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对外公开先对内公开”机制推行以来,进展顺利,新产生的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没有出现泄密现象。

(二)增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条例》要求,逐一上传《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涉及的文件和活动的具体内容,并在征求各司局意见的基础上,增补了《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8年以来的内容,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下一步,将争取通过技术手段,在文化部政府信息上传到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时,上传信息的目录自动链接到《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完成政府门户网站第三次改版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第三次改版,经过两年半的努力,圆满完成改版任务,新版网站于20096月正式开通,硬件和软件平台有了很大提高。新版文化部门户网站专门在首页突出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加大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建立一套由各司局提供、办公厅审核、信息中心发布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对公众关心的政策法规、机构设置、政府公开信息重新核对发布,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为增加文化部与公众的沟通渠道,建设阳光政府,网站还设计了“在线访谈”、“公众留言”、“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特别是公众留言栏目,从网站开通起,共收到公众留言1386条,有效留言288条,均分发到有关司局进行回复。随着新版网站的发展,互动交流栏目将发挥更大作用。

(四)建设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

推动国家图书馆和各级公共图书馆逐步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有专人管理,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在国家图书馆和各级公共图书馆网站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与当地政府网站建立链接,通过网站提供远程信息服务。目前,国家图书馆编制了政府出版物目录,设置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整合了2004年以来发布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下一步拟联合各省级图书馆建立全国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整合服务联盟,由国家图书馆整合中央级的政府信息,各省馆整合省级及地(市)县级政府信息,实现分级整合,资源共享。现已建立“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对已发布的各级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内容进行储存和深度整合,为公众提供服务。这一平台对政府信息的储存、整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文化部政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实地调研外,还邀请国家图书馆数字信息化部负责同志对部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讲座。国家图书馆还在深受用户欢迎的触屏上开发了政府信息的展示系统,对政府信息资源,如政府公报,按内容分类和发布机构进行浏览。提供中央级政府的机构信息,像机构职能、地址、联系电话等,为公众提供方便。

(五)举办知识竞赛和学习培训班

200956月,为纪念《条例》实施一周年,推进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竞赛,使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深远意义,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增强公开、服务意识,提高公开技能。

20096月,邀请国家图书馆数字信息化部负责同志,对部机关工作人员具体介绍“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相关内容,从公开信息整合、服务的角度,探讨信息公开的作用、内容、方式等问题,以逆向思维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载体、方式、技术研发、储存等问题进行细致深入的思考。

200912月,在国家图书馆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及相关部委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六)开展课题研究

为进一步研究解决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委托中国艺术研究院公共文化政策研究中心就文化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评估考核制度、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应对突发性危机事件制度建设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和措施,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草了《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研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 机构职能。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介绍、内设机构和职责

2.文化部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文化行政执法项目设置及依据。

3.人事信息。包括部领导简历,国务院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如2009年文化部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方案、招录简章等。

4. 为配合《条例》的实施,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加大了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结果公示力度,2009年共公示1066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结果,比2008800条增加约33%

5.重大事项。

――文化部重要的评奖评审,如文华奖、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中国珍贵古籍名录、全国古籍保护重点单位评审等,在活动举办前,均通过印发文件、邀请记者采访、向媒体供稿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布奖项和活动的详细内容;评奖评审活动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专家评审小组提出候选名单。候选名单在中国文化报、文化部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为期一个月时间的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征求公众意见。针对公众意见,会再次召开专家会议进行研究。公示制度为文化部的评奖评审活动营造了公开、公正的和谐气氛,确保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圆满成功。

――重要的文艺活动均召开专家委员会、座谈会等,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专家咨询、评审、指导等作用,进一步改进文化管理、服务工作。

――成立文化部重大文化活动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小组,完善文化新闻宣传工作机制。

――配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大文化活动。开设“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献礼演出”专栏,及时发布重大文化活动的信息,扩大活动的影响。

――充分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现有服务网络,整合现有政府信息,根据需要建立相关专题资源库,充实数字资源内容,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上,为广大基层群众及时提供政务公开服务。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充分发挥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每月根据各司局信息报送和发布的情况编发《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情况通报》。

2009年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6000条。平均每天有 1.2万人次访问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有 8.7万个页面被访问。随着网站内容逐渐丰富,影响不断扩大,已经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受众群。

2.新闻发布会。每年制定文化部新闻宣传工作要点、文化部新闻宣传计划,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安排记者专访、联合开办节目和专栏、提供背景材料及采访线索等形式,同时通过与新闻单位及跑口记者的座谈、联谊、及时通报情况等,与新闻单位建立了很好的合作关系,与媒体一起主动进行新闻发布策划,使策划更周密,准备更充分,报道更深入、更有针对性。2009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7场,接待媒体来函采访111件,协调接待采访部领导47次。对于一些重大的活动,专门收集媒体报道情况汇编成册。

3. 触摸屏。在文化部办公楼设置触摸屏,介绍机关的机构设置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部设置了信息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对只涉及特定主体权利义务,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采取了依申请公开的方式。2009年,共接到涉及演艺团体赴境外、国外文化交流演出批次、人员统计数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等内容的信息公开申请2件,受理申请后,我部对每一项信息公开申请进行了认真研究,对于能够提供信息,积极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详细地向申请人说明了理由,得到了申请人的理解。当事人均未再提出同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09年文化部未发生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费用事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文化部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下一步工作设想

2010,我部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条例》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和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工作。加大信息发布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发布,重点加强在线办事、公共服务功能的开发,加强互动栏目的建设,保持政府与公众的良好互动。

(二)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

将按照《文化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运行程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高效。

(三)规范“全员参与”公开机制

根据《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文化部2009年开始推行全员参与公开机制,为进一步使机关工作人员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提高服务意识、公开意识和能力,将根据试行情况,加大培训、督查力度,同时征求对《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意见,适时进行修改

(四)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等机制

将在开展文化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课题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进行科学合理评估,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回复质量。建立政府与公众政府信息公开互动回应和反馈机制,及时调查与统计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反映,预测公众信息需求,主动公开或准备公开公众感兴趣的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我监督和评估,在此基础上,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

拟于2010年上半年,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就国办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进行培训。

(六)建立全国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整合服务联盟

国家图书馆正联合各级公共图书馆建立全国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整合服务联盟由国家图书馆整合中央级的政府信息,省、市、县图书馆整合本行政区的政府信息,实现分层建设、分级整合、资源共享。通过合作共建实现公共图书馆在政府公开信息整合开发方面的统筹协调发展,以实现对各级政府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保存、开发、利用并服务于公众。联盟的建成将促进全国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工作的交流合作与资源共享,提高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的效益,建立政府信息资源组织整理的相关业务规范和指南,推广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服务的示范项目,加强政府信息整合服务技术平台与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服务中的作用。

(七)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开展全国公共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服务模式研究。主要研究不同层级公共图书馆在政府公开信息服务领域中的作用,各自的服务内容、方式,同层级公共图书馆间以及不同层级公共图书馆间开展联合服务的方式、方法等。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现状评估分析。调查研究国务院各部委及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公开情况等;或以文化部系统为例,做文化部系统内各个政府机构信息公开现状的评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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