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5日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和2008年度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prc.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文化部办公厅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部办公厅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0。联系电话:59881134,传真号码:59881135。)

  一、概述

  2008年,文化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积极推动文化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召开会议,部署工作

  我部成立了由蔡武同志任组长,赵维绥、李洪峰同志任副组长,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文化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办公厅和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抓协调”的工作机制。

  2008年5月,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中央领导同志讲话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文件精神,讨论制定有关制度,总结部署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08年7月,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全国文化厅局办公室主任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推进文化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全国文化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成绩、经验和不足,分析了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难点、思路、措施和保障机制,提出了相关要求,部署全国文化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工作

  2008年初,编制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经多次征求各司局意见并进行保密审查后,完成了《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于2008年3月底前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008年4月底,印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共图书馆贯彻落实条例,为群众提供更为丰富、便捷的信息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8年5月,印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部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司局认真组织实施,并抄送各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参考。

  2008年6月,经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同时经文化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流程和配套制度,如建立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外公开先对内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统一接收,分头办理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和考核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

  (三)进行培训,落实工作

  2008年5月底,举办了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邀请参与起草《条例》的专家秦海同志为部机关工作人员授课,秦海同志结合《条例》的制定实施和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的相关案例,深入讲解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条例》的法理基础、主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基本流程,为文化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知识,将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改版网站,扩大公开

  为进一步推进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政府门户网站第三次改版工作。新版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专门在首页突出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增加文化部与公众的沟通渠道,建设透明型政府,网站还设计了“在线访谈”、“公众留言”、“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目前,新版网站的网页设计、软硬件安装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进入数据迁移阶段。

  配合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对“2008年文化遗产日新闻发布会”、“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谈‘加强古籍保护’”等文化部重要的新闻发布会、领导访谈进行网上直播。及时更新专门上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栏目“每日要闻”,方便中央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抓取。2008年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共从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抓取信息100余条,提高了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 机构职能。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介绍、内设机构和职责。

  2.文化部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文化行政执法项目设置及依据。

  3.人事信息。包括部领导简历,国务院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如2008年文化部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方案、招录简章等。

  4.文化行政许可事项。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加大了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结果公示力度,2008年共公示800余条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结果。

  5.重大事项。

  ――公示文化评奖评审候选名单。每一次文化评奖评审活动,在活动举办前,均通过下发文件、邀请记者采访、向媒体供稿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布奖项和活动的详细内容;评奖评审活动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专家评审小组提出候选名单。候选名单会在中国文化报、文化部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为期一个月时间的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针对公众意见,会再次召开专家会议进行研究或将争议较大的项目撤下候选名单。公示制度为文化部的评奖评审活动营造了公开、公正的和谐气氛,确保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圆满成功。

  ――配合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开设“文化系统全力支援抗震救灾”专题,及时发布各类公告通知,报道抗震救灾的最新动态,为文化系统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5月18日,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在第一时间发布了《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国务院“全国哀悼日”公告的通知》。

  ――配合做好奥运重大文化活动。开设“奥运重大文化活动信息”专题,及时发布举报奥运重大文化活动的信息,扩大了奥运文化活动的影响。奥运文化活动是迄今举办的规模最大、时间最长、艺术水平最高的国际文化交流盛会。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充分发挥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每月根据各司局信息报送和发布的情况编发《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情况通报》。2008年2月,下发了《文化部办公厅、机关服务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2008年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9440条。平均每天有 1.2万人次访问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有 7.6万个页面被访问。随着网站内容逐渐丰富,影响不断扩大,已经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受众群。

  2.新闻发布会。制定了《2008年文化部新闻宣传工作要点》、《2008年文化部新闻宣传计划》,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安排记者专访、联合开办形式多样的节目和专栏、提供背景材料及采访线索等形式,主动进行新闻发布策划和组织报道工作。2008年,协调部领导和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接受媒体专访15次,举办新闻发布(通气)会12场,报道内容涉及我部工作的各个方面。

  3. 触摸屏。在文化部办公楼设置触摸屏,介绍机关的机构设置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部设置了信息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对只涉及特定主体权利义务,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采取了依申请公开的方式。2008年,共接到涉及财政经济预算、文化项目、文化工程、动漫管理、人事政策等内容的信息公开申请5件,受理申请后,我部对每一项信息公开申请进行了认真研究,有的还由分管部领导牵头进行研究协调。对于能够提供信息,积极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详细地向申请人说明了理由,得到了申请人的理解。当事人均未再提出同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08年文化部未发生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费用事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文化部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文化部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渠道比较单一、机构尚待健全等问题。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保证及时公开。

  (一)推行公开机制

  根据《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和2008年12月文化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2009年将推行“文化部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对外公开先对内公开机制”。完善机关办公网公文处理功能模块的功能,设置强制性的“是否公开”功能,在机关办公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从文件形成初始,起草人就要明确其公开属性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在运转审核过程中,核稿人、审核人、签发人等每一个环节的经手人都要对文件的公开属性进行确认。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经领导审签印发后,即由起草文件的司局办公室按时公开,最晚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凡是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先由司局办公室在机关办公网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再通过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将通过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培训、发放学习问卷等方式,对机关工作进行“全员参与机制”和“对外公开先对内公开机制”培训,让机关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并运用以上公开机制。

  (二)拓展公开渠道

  1.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继续做好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和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做好新版网站数据迁移、上线调试及日常维护工作,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相关具体内容。

  2.推动在国家图书馆和各级公共图书馆逐步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推动在国家图书馆、各级公共图书馆逐步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有专人管理,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在国家图书馆和各级公共图书馆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当地政府网站建立链接,通过网站提供远程信息服务。

  3.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现有服务网络,整合现有政府信息,根据需要建立相关专题资源库,充实数字资源内容,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上,为广大基层群众及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