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智慧旅游解决方案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357A10-15-2024-0123
- 文号:
- 办资源函〔2024〕339号
- 发布机构:
- 资源开发司
- 发布日期:
- 2024-10-09
- 分类:
- 资源开发 ; 通知
- 主题词:
- 2024年 全国智慧旅游解决方案 推荐遴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发展,强化供需对接,促进解决方案转化落地,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4年全国智慧旅游解决方案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智慧旅游解决方案应为通过综合利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AI)大模型等智慧化手段,实现旅游治理、营销、服务、体验的创新,全面提升旅游品质,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通用技术方案。重点推荐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智慧旅游治理(管理)类
利用智慧化手段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等场景提供综合治理(内部管理)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监控、客流监测、智能决策、票务防黄牛、车辆管理、产业监测、风险预警、数据分析、信息发布等方面。
(二)智慧旅游营销类
利用智慧化手段为旅游业市场主体提供营销渠道、内容制作、营销模式等方面支撑,具备较强创新性和较好营销效果的智慧营销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票务分销、数字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营销平台、智慧营销导流、营销数据监测等方面。
(三)智慧旅游服务类
利用智慧化手段对旅游全过程提供使用便利、及时准确的智慧服务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线上游客服务平台、智慧停车、智慧导览、智慧讲解、智慧标识及适老化服务等方面。
(四)智慧旅游体验类
利用智慧化手段为游客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丰富提升原有的游览体验及沉浸式体验、低空旅游等各类新产品新业态的智慧旅游解决方案。
二、解决方案要求
(一)所申报的解决方案应为已实际应用且具备创新性、实用性的通用技术方案,能解决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并具有参考示范价值。
(二)所申报的解决方案应尽可能体现共性需求,如同时满足多个征集类型要求,应选择最具有特色和亮点的类别进行申报。
(三)所申报的解决方案要求提供至少3个已落地项目案例,且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四)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解决方案落地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主体应为在我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且未被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解决方案落地项目没有权属纠纷,不存在危害国家文化安全和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情况,不存在意识形态等方面问题。
三、申报推荐流程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所在地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安排进行申报,可单独申报或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明确1家牵头单位,参与单位不超过3家。
(二)省级推荐。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所收到的解决方案进行遴选后择优推荐至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并指导入选的解决方案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材料。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分别推荐不超过10个解决方案。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可参照本通知组织本协会推荐工作,每家协会推荐不超过5个解决方案。
(三)评审公示。对申报材料进行梳理汇总,邀请有关专家和行业需求方代表组成评审组,开展初评和复评,遴选出全国智慧旅游解决方案推荐名单,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四、工作要求
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于2024年10月25日前组织完成推荐,寄送推荐表,并指导相关申报单位完成系统填报。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将对入选的全国智慧旅游解决方案进行常态化跟踪与监测,并在宣传推广、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省级智慧旅游解决方案名录,加大方案储备,并结合本地相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人: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喻秀艳 010-59881063
申报咨询及材料寄送联系人:胡寒琪 18193195872
地址: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数字文旅研究中心
邮箱:zhly2024@126.com
申报系统网址:121.43.62.100
技术咨询:任工 13241627020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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