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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答复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78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357A05-07-2025-0032
- 文号:
- 文旅艺函〔2025〕583号
- 发布机构:
- 艺术司
- 发布日期:
- 2025-12-18
- 分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 主题词:
- 民族音乐 创新发展 文化交流
何买拉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民族音乐创新发展和文化交流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民委,现答复如下:
中国民族音乐历史悠久,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是讲好中国故事的重要媒介。推动民族音乐在新时代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于传承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增强民族凝聚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我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引导民族音乐创新创作,推动民族音乐常演常新,加强民族音乐理论建设,推进民族音乐普及和国际交流,促进了民族音乐在新时代的高质量发展传播。
一、加强创作指导,引领民族音乐呈现时代新风貌
在中央宣传部的支持下,文化和旅游部自2018年起实施“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从全国范围内遴选优秀交响乐、民族管弦乐作品,组织具有权威性、代表性的业界专家进行跟踪指导,不断提升作品的艺术质量。7年来,陆续指导推出47部大、中、小型民族管弦乐作品,并从中遴选出《天地永乐·中国节》《永远的山丹丹》《江河湖海颂》等重点扶持作品,支持其开展巡演,进一步发挥优秀民族音乐作品的示范作用。
各级民族乐团也积极挖掘传统民间音乐的精髓,通过艺术呈现与传播手法的不断创新,展现出民族音乐与时俱进的发展新路:一方面通过与现代音乐元素的结合,创作出了一批既具有传统韵味又符合现代审美趣味的音乐作品,如《印象国乐》《长城》《海上生民乐》《丝竹里的交响》等系列民族音乐会;另一方面,积极突破常规的民族器乐表现形式,将故事情节、舞台表演和乐器演奏有机结合,以《玄奘西行》《寻找国乐之王》等为代表的优秀作品,通过独特的创编和演绎,挖掘了民族音乐全新的艺术表现力。
二、搭建展示平台,推动民族音乐作品常演常新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乐团建设,不断推出优秀民乐作品和人才,2023年起,文化和旅游部组织举办全国民族器乐展演,迄今已在河北、江苏成功举办两届,累计20个民族乐团、64个民间乐种组合参与展演,演出了36场专场音乐会,线上演播总点击量超2.6亿次。同时,还开展了民乐艺术讲座、民乐快闪、民乐下基层等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民乐知识,提升民乐鉴赏水平;举办了多期民乐研讨和评论活动,探讨民乐创作和发展的普遍规律,引导创作方向,凝聚发展共识。成功举办了4届中国原生民歌节,为传统民歌及传统音乐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代表性项目搭建展示、交流平台。连续举办了8届全国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选拔了1000余名(组)优秀青少年民族器乐演奏人才。
在电视媒体和新媒体领域,国家民委于2024年会同广电总局策划推出了首档民族音乐综艺节目《乐在其中》音乐盛典,节目以“融”为核心要素,通过民族音乐多样的曲目选择、多元的唱法唱腔、多种的乐器演奏,充分展现了各民族文化交融互鉴的独特魅力,节目电视端连续三周收视夺冠,全网传播总量超过40亿次。
三、加强理论建设,持续推动民族音乐保护传承
中国艺术研究院于2022年上线了以中国传统音乐录音档案为资源主体建设的数字平台:“世界的记忆——中国传统音乐录音档案”。该平台面向社会公益开放,内容涉及民族音乐领域代表性乐曲、乐谱、乐团、乐人、乐事和民族音乐理论研究的学术成果。截至2024年,平台累计访问量12万余次,在线注册用户4000余人,涉及24个国家以及我国大多数省市。文化和旅游部还编辑出版了《琴曲集成》《中国工尺谱集成》等文献,开展中国民间音乐文献抢救保护、编目著录工作,对推动中国民间音乐传承、优化民间音乐生态体系极具价值。
同时,持续深化传统音乐类非遗保护,目前,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共有传统音乐类项目189项,涉及431个申报地区和单位,相关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共475人。
四、拓展交流模式,扩大民族音乐的全球传播
国家民委持续打造“多彩中华”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多次组派“多彩中华”文化交流团组赴日本、奥地利、巴西、柬埔寨等国交流访演,打造“云享多彩中华”线上对外传播平台,推动中国民族音乐、歌舞等文化精品走向海外。同时,组织面向“一带一路”和全球南方国家的民族政策与实践研修班,推动举办各类人文交流活动,多角度展示包括中国民族音乐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
文化和旅游部持续支持民族乐团参与大型中外交流活动,如在庆祝中法建交60周年暨中法文化旅游年开幕音乐会、中朝建交75周年暨“中朝友好年”专场音乐会、中西文化和旅游年开幕音乐会等均精彩呈现了民族音乐节目。
您在提案中提出了诸多良好建议,涉及促进民族音乐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创新,拓展多元交流平台,出台民族音乐扶持政策,设立文化交流专项基金等方面,这些宝贵建议立足本土,放眼国际,对于推动民族音乐在新时代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民族音乐的国际影响力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借鉴。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组织实施好“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进一步抓好民族音乐作品的扶持、指导工作,提升作品质量,以全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为抓手,大力培育民族音乐创作领军人才。发挥好国家艺术基金的孵化和引领作用,推出一批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
二是继续推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工作常态化。引导民族音乐工作者更加自觉地挖掘、整理、学习优秀传统音乐文化资源,扩大传统音乐的影响力。同时,促进民族音乐表演团体与艺术院校、民间艺人的交流合作,推动优秀传统音乐传承发展。
三是继续优化民族音乐传播平台。持续举办全国民族器乐展演等活动,组织开展优秀民族音乐作品巡演,加强观演互动,多层次、立体化传播展演活动内容。进一步拓展网络化、数字化传播新模式,推动舞台艺术“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并举”的模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推动民族音乐的普及和推广。
四是持续推动民族音乐国际传播。发挥好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驻外旅游办事处窗口和平台作用,支持开展面向国际的民乐演出和培训活动,在“欢乐春节”等品牌活动中,更多融入民乐元素。鼓励民族乐团通过商业演出、国际项目合作等方式,面向国外主流市场和受众开展演出,同时,进一步优化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助力中国民族音乐精品走出去。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5年9月18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010-5988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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