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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答复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34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357A06-07-2025-0018
- 文号:
- 文旅公共函〔2025〕259号
- 发布机构:
- 公共服务司
- 发布日期:
- 2025-12-18
- 分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 主题词:
- 障群 公共文化机构
王永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机构提升视障文化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中国残联,现答复如下。
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其中1700多万为视障人士。提升视障文化服务水平是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提升视障文化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律法规,将保障视障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作为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机构视障文化服务相关政策制定、标准建设和内容供给,促进视障群体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一、将保障视障群体文化权益有关要求纳入相关法律政策
2017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七条明确提出“公共文化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环保、节约的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配置无障碍设施设备”。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四条明确提出“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等”。中央宣传部印发的《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提出,切实加强视障人群等特殊群体的阅读服务,加快将这一人群阅读服务纳入全民阅读服务体系,部署“支持为阅读障碍者提供盲文出版物、大字出版物、有声读物等,并逐步改善阅读条件”等政策举措。
二、围绕公共文化机构视障群体需求加强行业指导
文化和旅游部推动实施国家标准《图书馆视障人士服务规范》(GB/T36719-2018),充分考虑视障群体的自身特点和特殊需求,在文化信息资源内容、资源形式、服务项目和服务形式、服务设施和服务设备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推动实施行业标准《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专门针对视障群体服务工作制定了相应条款,包括:建设无障碍设施与环境,配置盲文图书及相关阅读设备,设立独立的盲文阅览空间并配备专职人员,针对不同类型残障人士的不同特点提供针对性服务,对服务残障人士的员工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为到馆困难的残障人士提供上门服务等。中央宣传部推动实施国家标准《盲文出版物版式》(GB/T44725-2024),促进盲文出版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将博物馆出入口处有无障碍通道作为定级的一项要求。《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建标193-2018)明确规定公共美术馆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当符合无障碍设计的相关规定。
三、推进公共文化机构视障文化服务设施改造和资源建设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指导各地加大投入,推动各级各类文化场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要求,通过设置低位展台、盲道、语音导览系统,提供盲文讲解,配备放大镜等形式,提高文化场馆的无障碍程度,方便视障群体进入文化场馆进行文化鉴赏、参加文化活动。中国残联使用彩票公益金支持地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建设,“十四五”期间累计扶持317个地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建设。“盲人读物融合出版与传播平台”上线运营,“智能听书机”“盲文电脑和盲文电子显示器”等项目落地实施,为全国400家设有盲人阅览室的公共图书馆、100所盲人教育机构配置20万台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听书机和1000台盲文电脑及盲文电子显示器,极大丰富和便利了视障群体的阅读选择。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各地深入推动公共图书馆视障阅读服务,不断丰富盲人读物、视听文献、有声资源等。据统计,全国各级公共图书馆共拥有盲人阅览室座席39650个、盲文图书171.40万册、视听文献2724.37万册。
四、丰富面向视障群体的服务项目与活动品牌
组织实施“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盲文读物出版工程”等重点工程,大力支持并资助适合视障群体的优质出版物,“十四五”以来,盲文读物出版超过3000种,其中新书比例过半。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残联指导国家图书馆等建设中国盲人数字图书馆,为视障群体提供丰富的电子书、音乐欣赏、在线讲座等。各地公共图书馆积极推动落实《马拉喀什条约》,丰富盲文阅读资源,如,辽宁省公共图书馆实施“触阅未来”——辽宁省明盲文对照少儿读物推广工程,统一制作明盲文对照的无障碍阅读产品,在省内14个地区公共图书馆设立专架,每年投放50种、1000册明盲文对照少儿读物,建立统一无障碍阅读资源共享平台。中国残联、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新闻出版署连续多年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支持各地公共文化机构组织开展“书香中国 阅读有我”、阅读助残、公共图书馆视障阅读服务交流活动等。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为视障群体提供阅读服务,涌现出“我是你的眼”公益助盲行动、“无障碍电影”等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关心视障群体,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水平。
五、加强公共文化机构视障阅读服务相关研究
每年全民阅读大会期间,中央宣传部、中国残联等联合举办阅读权益保障论坛,聚焦保障特殊群体基本阅读权益,探索丰富无障碍格式版本解决路径。文化和旅游部指导中国图书馆学会依托其阅读推广工作委员会成立无障碍阅读专业组,近年来,围绕“图书馆视障群体服务创新发展研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与图书馆视障服务”“AI 技术在无障碍阅读中的应用”等主题开展征文、研讨,引导图书馆行业工作者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
关于您提出的“充分考虑视障群体的特殊需求,出台相关政策,对全国范围内的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提供和加强视障文化服务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的建议,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指导各地按照有关法律要求,推动公共文化机构视障阅读服务有关要求落实落地。中央宣传部将加快推动全民阅读立法工作,在政策法规层面加快构建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更好保障视障群体阅读权益。
关于您提出的“继续加大对视障文化服务项目的扶持力度”的建议,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加大对视障文化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有效解决盲人阅读难题,加强无障碍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残疾人,特别是视障群体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您提出的“为无障碍格式版作品制作提供必要的授权或资源支持,切实履行《马拉喀什条约》规定,加强阅读障碍者文化权益保障”的建议,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探索丰富无障碍格式版本解决路径,总结推广优秀案例,强化科技赋能,加强社会协同,构建更加包容、便捷、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关于您提出的“中国图书馆学会对视障文化服务发展给予更多支持”的建议,我们将指导中国图书馆学会围绕社会组织职责和开展学术交流的主要业务职能,牵头开展专门性研究工作,促进无障碍阅读服务交流研讨,为无障碍阅读工作作出贡献。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5年7月4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010-5988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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