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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6955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05-07-2024-0029
号:
文旅艺函〔2024〕566号
发布机构:
艺术司
发布日期:
2024-12-24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潮剧 保护传承 发展推广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69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4日

文旅艺函〔2024〕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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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燕云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潮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推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戏曲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潮剧是潮汕地区最具代表性的戏曲剧种之一。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戏曲传承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实施系列举措,推动包括潮剧在内的戏曲事业传承发展。 

  一是积极搭建展演展示平台,引导和激励包括潮剧在内的戏曲院团创作排演彰显剧种特色、坚守艺术本体、反映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坚持周期性举办中国艺术节、戏曲百戏(昆山)盛典、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中国戏曲文化周、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等节庆展演展示活动,促进包括潮剧在内的优秀戏曲剧目和人才涌现。戏曲百戏(昆山)盛典期间,举办全国戏曲演员会演、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计划入选人员优秀剧目邀请展演,均有潮剧演员入选并展示风采。 

  二是实施戏曲创作扶持和人才培养项目,推动潮剧创作生产。实施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等,扶持包括潮剧《荔镜记》等戏曲经典剧目、优秀剧目进行录像、复排、创作、演出和传播。“十四五”期间,实施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为入选人员配备专家指导组,指导其排演不少于2出传统经典折子戏,林燕云代表作为广东潮剧院潮剧人才入选。 

  三是重视潮剧资料整理和研究,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2015年至2017年,我部组织实施全国戏曲剧种普查,在此基础上编辑出版了《全国戏曲剧种普查报告》(上中下),记录整理全国戏曲剧种历史、发展现状等重要资料。同时,我部组织编纂《中国戏曲剧种全集》(350册),为潮剧等全国现存348个戏曲剧种和木偶剧、皮影戏各撰写一册书,推动戏曲历史理论研究。 

  你们提出的进一步支持潮剧传承保护、人才培育、传播推广等建议,值得重视和研究。我们在继续做好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积极支持潮剧资料库建设 

  目前,广东潮剧院等地通过建设“姚璇秋艺术传习所”等场馆,保存整理了部分潮剧资料。我部支持潮剧所在地相关科研院所和行政部门加强该项工作力度,进一步团结潮剧研究力量,更好开展潮剧资料发掘整理及相关课题建设,我部将积极协调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戏曲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资源为该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并为当地进行潮剧资料库的建设和完善提供指导意见。 

  二、为潮剧人才成长提供更多更好的平台和项目支持 

  我部在举办各类节庆展演活动期间,均通过举办人才研修班,开展“一剧一评”、专题研讨会、改稿会等形式加强对编剧、导演、作曲、舞美、灯光、服装、道具等主创人员的培养和提升,下一步将在此类工作中更加关注潮剧。我部支持地方以成立专项资金的方式为潮剧和各剧种人才培养提供经费保障。同时鼓励地方在充分研究国家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社团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探索吸引社会资金、统筹社会力量,为潮剧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政策、资金支持。 

  三、支持广东方面着力打造潮剧品牌展演活动 

  按照中央有关精神,现阶段原则上不新增省部级节庆活动,确需新增的应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鉴于此,可由广东方面根据实际情况着力打造潮剧艺术节等省内相关品牌展演活动,推动潮剧优秀剧目和人才涌现。我部将积极丰富各节庆展演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为包括潮剧在内的优秀剧目和人才提供更多更好的交流、互鉴、推广、传播平台,进一步以优质内容增强潮剧传播力影响力。同时,支持潮剧相关院团携优秀剧目、特色剧目参与各种国内外交流演出活动,展示潮剧独特魅力。 

  感谢你们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4年9月30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010-5988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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