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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9026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07-07-2024-0009
号:
文旅科教函〔2024〕570号
发布机构:
科技教育司
发布日期:
2024-12-24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戏曲高等教育 培养 新时代戏曲人才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90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4日

文旅科教函〔2024〕5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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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戏曲高等教育培养新时代戏曲人才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意见。 

  一、在创新戏曲人才培养模式方面 

  戏曲是中华文化的瑰宝,繁荣发展戏曲事业关键在人。为培养更多戏曲人才,我部持续多年举办“中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研究生班”。“青研班”由中央宣传部指导,我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创办于1996年,至今已举办7届,共招收283名学员,采取“集中学理论、名家传技艺、回团搞实践”的分段式培养方式,截至2023年,有94名“青研班”学员荣获中国戏剧梅花奖,有28人次获得“文华奖”。目前,“青研班”的众多学员已成为活跃在一线戏曲舞台上的领军人才和中坚力量。2022年举办的第七届“青研班”目前正在培养中。此外,我部鼓励开设戏曲专业的院校与院团加强合作。例如支持中国戏曲学院先后与巴黎中国文化中心、清华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等8家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持续加强开放办学,并与北京市曲院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建设教学实践基地,进一步促进产学研演一体化发展,培养符合行业需要、引领行业发展的戏曲艺术人才。 

  二、在建立戏曲人才保障机制方面 

  我部积极为戏曲人才培养创造条件,持续推进戏曲传承发展工作,不断深化戏曲院团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引导戏曲院团建立导向正确、内容鲜活、群众喜爱、常演常新的剧目生产表演机制,建立健全收入保底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演出收入向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业绩的人才倾斜,向一线演员倾斜。督促戏曲表演团体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鼓励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切实维护戏曲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将转制为企业的戏曲表演团体和民营戏曲表演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三、在推动戏曲高等教育发展方面 

  我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戏曲高等教育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首次独立设置“戏曲与曲艺”专业学位,对于推动戏曲与曲艺的传承发展,培养戏曲专业人才以及提升戏曲高等教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已有3家培养单位设有戏曲与曲艺专业博士点。此外我部通过“梨花杯”青少年戏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平台,进一步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参加展示活动的学生学习层次从附中学生到研究生,是我部推动全国戏曲教育和戏曲专业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工作抓手,2011年起每三年举办一届。2023年开展的第四届展示活动巡演工作,在北京、南京、武汉、济南四地举办,采取线上和线下、直播和录播相结合的展示方式,发挥媒体矩阵传播效应,更广范围开展戏曲教学成果和青少年优秀人才宣传。活动涉及27个剧种,期间近7400人现场观演,400万人在线观看。 

  下一步,结合您提出的创新戏曲人才培养、加强戏曲人才保障等建议,我们将继续落实相关戏曲政策精神,深入实施戏曲传承振兴工程,继续推进已有工作,积极发挥系统内戏曲资源优势,加强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文联(剧协)组织和社会力量的联动协作,提升戏曲教育质量,探索和推进戏曲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新时代戏曲人才,为创造戏曲艺术新辉煌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4年10月4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010-5988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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