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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3711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08-07-2024-0056
号:
文旅非遗函〔2024〕262号
发布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发布日期:
2024-12-24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非遗 保护传承 非遗传承人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37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4日

文旅非遗函〔2024〕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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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莉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力度 培养德才兼备非遗传承人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非遗,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强调要着力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代接下来、传下去,让非遗绽放更加迷人的光彩。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力度培养德才兼备非遗传承人的建议,对于进一步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加强非遗传承后续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做好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认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目的是保护重要知识和技艺的传承骨干,鼓励其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带动传承人群提高传承实践水平。2007年以来,我部共认定了5批3068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各省(区、市)公布了2万多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形成了以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为龙头,地市级、县级代表性传承人为骨干,一般传承人为基础,梯次合理的非遗传承人群队伍。2019年,我部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认定条件和程序、传承活动开展、动态管理等方面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管理作出了规定。根据《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已连续3年组织开展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和传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掌握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情况,实现动态管理,认定丧失传承能力的22人,取消资格的12人。我部建立了信息管理系统,动态掌握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活动、授徒情况、身体状况及评估信息等,提高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此外,我部还积极探索推进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工作。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上海市宝山区、浙江省温州市、贵州省黔东南州等地已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非遗传承团体的认定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继续探索推进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工作,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扶持力度,常态化开展传承活动评估工作。
  二、关于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监督和培训
  我部高度重视非遗传承工作,联合教育部等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传承人提高传承实践能力。2018年以来,我部每年举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修班,提高传承人对非遗保护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增进交流互鉴,增强保护非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已累计培训了1000余人。2015年起,以“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为目标,我部联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清华大学等130余所高校参与,已开展1300余期培训班,培训传承人4.5万余人次,加上各地延伸培训,共培训学员超过10万人次。经过多年实施,该计划对非遗保护传承的作用进一步凸显,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传承人提高了设计制作水平,创作出一批优秀作品,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一批项目保护传承情况,增加了城乡居民就业,带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部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设置传统技艺、戏曲表演等80余个非遗保护传承相关专业,引导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鼓励并支持高校面向非遗传承人开展各类培训。2022年,教育部支持扬州大学、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等37所高校开展了81个非遗保护传承领域非学历教育项目,累计培训6.8万余人次,提升了非遗保护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2023年,教育部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评选出9个非遗人才培养相关的获奖成果,并推动各地以优秀成果带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不断提高非遗保护与传承人才培养质量。
  下一步,我部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沟通合作,继续以传统工艺、传统表演艺术等非遗项目为重点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推动学校参与非遗保护传承人才培养和地方非遗保护传承实践,进一步提升非遗传承人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三、关于构建全社会联动机制
  我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不断推动形成有利于保护传承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2016年以来,我部支持拥有较强设计能力的企业、高校、机构先后设立了18个传统工艺工作站。通过搭建平台,促进当地传统工艺从业者与设计师相互合作,推动传统工艺产品在材料、工艺、设计、制作、品牌建设等方面得到明显提升,表现题材和产品品种得到极大丰富,传统工艺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同时,支持各地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传承人对话”系列活动,组织非遗传承人与设计企业、研究机构等开展交流研讨,促成传承人与企业、高校等研究机构的跨界合作。2022年,我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等9个部门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调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手工艺从业者、专家学者以及非遗项目保护单位、有关企业行业等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工作。2018年起,在广州连续举办6届非遗品牌大会,为非遗传承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平台。
  教育部在全国中小学校建设了3369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在高校建设106个传承基地,传承包括京剧、昆曲、书法、古琴、刺绣等非遗项目5000余项,各学校、基地围绕课程建设、学科研究、展示交流等方面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培养更多青少年非遗传承人。教育部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设立非遗相关课题20余项,指导建设中山大学中国非遗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中心等平台,联合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启动实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通过理论探索与实践应用,推动非遗传承人才队伍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激发研究机构、高校、企业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探索建立政、校、企合作新模式。坚持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推动非遗品牌建设,促进非遗融入现代生活。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4年7月22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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