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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0484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11-07-2024-0012
号:
文旅市场函〔2024〕265号
发布机构:
市场管理司
发布日期:
2024-12-24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戏曲杂技 演出 人身安全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04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4日

文旅市场函〔2024〕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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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丽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戏曲杂技类演职人员演出过程人身安全保护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有关标准
  “十四五”以来,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强文化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批准发布8项文化领域国家标准,下达6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目前,演出领域现行的安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有20项,除《临时搭建演出场所舞台、看台安全》国家标准外,2021年发布了《临时搭建演出场所舞台、看台安全监督检验规范》国家标准,还有一系列涉及演出安全、舞台机械安全、剧院演出安全等级分类、演出场所安全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别是演出安全系列行业标准,分别对演出安全技术、舞台灯光安全、舞台音响安全、舞台视频安全、舞美装置安全、舞台威亚安全、舞台监督及通讯安全、舞台幕布安全、剧场工艺安全等内容明确了具体要求。
  此外,文化和旅游部在《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坚守行业安全生产底线”的工作原则,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落实与标准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将演出安全等内容纳入年度行业标准立项指南重点支持方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推动相关单位积极开展相关标准制定工作;对演出安全标准从严把关,要求全国剧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标准起草中充实安全方面起草力量,加强安全相关内容的审查,广泛征求意见。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持续推进演出安全相关标准化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适时开展高危险性演出用舞台相关安全标准的研制工作,研究针对不同表演形式特殊安全进行细化管理的标准需求,为弘扬戏曲、杂技等传统文化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二、关于建议将演职人员人身安全保障措施纳入演出申请材料清单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出场所合格证明等材料;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演出还应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安全许可批准文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以上申请材料中包含了安全防护、演出舞台设施设备安全、演出场地资质的有关情况。
  2023年以来,随着演出市场加快恢复,各类演出活动大量增加,在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也发生了少数演出活动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规范演出市场秩序,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规范演出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督促演出举办单位在演出前取得安全、消防等相关批准文件;进一步压实演出举办单位主体责任,特别是对杂技表演等危险性较高的演出项目,要求督促演出举办单位做好演员和现场观众的安全防护,为演员购买相关安全保险,做好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公安部坚持严格安全许可审核工作,指导各地公安部门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对需要公安部门作出安全许可的文艺演出活动,从严审核安全工作方案、举办场所情况等申办材料,会同消防、住建等部门提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实地踏勘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演出安全相关的调查研究,立足演出市场发展与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演员人身安全、舞台设备安全等演出安全管理类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演出安全保障,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关于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演出过程监管
  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高度重视演出市场安全,坚持统筹安全和发展,加强演出现场安全和演员人身安全管理。
  一是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和督导国家艺术院团和地方文艺院团加强日常基本功训练,指导戏曲杂技类节目优化编排,减少安全风险点。公安部指导各地公安部门督促演出举办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其开展安全会商和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配齐配足安检设备、安保人员,严格落实票证核验、安全检查、人员疏导、秩序维护等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活动现场安全监管,对临时搭建舞台看台、场馆出入口等特殊部位区域开展督导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二是强化重点部署。文化和旅游部在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文艺演出及各类节庆展演活动中加强舞台安全监测,及时排除安全风险点。公安部针对个别文艺演出活动现场无票粉丝外围聚集、安检验票区域人员密集拥挤、“黄牛”倒卖门票等问题,印发加强演出现场安全管理的通知,部署各地公安部门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打击滋事扰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出台加强露天音乐节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提升对露天音乐节安全管理能力。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严格活动审批和现场管理,对加强大型演出现场管理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共同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持续加强演出现场管理,指导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营业性演出活动现场安全管理,压实演出举办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开展演出经营活动。公安部将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原则,指导各地公安部门严格大型演出活动安全许可,进一步压实承办者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承办者加强对演出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协调有关单位对临时搭建演出场所舞台、看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第三方监理机构、企业全程监督临建设施搭建,逐项落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保障演职人员人身安全,保障演出活动安全顺利举办。
  感谢您对演出市场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4年7月22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010-5988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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