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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239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08-07-2023-0045
号:
文旅非遗函〔2023〕293号
发布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发布日期:
2023-12-04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关于在南平创建国家级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区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2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文旅非遗函〔2023〕2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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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南平创建国家级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中国社科院、福建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建设3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得以孕育、发展的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保护,突出地域和民族特色,继续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落实有关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促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有效衔接,提高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
  我部始终高度重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推动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为非遗保护的先进区、示范区和引领区。经过多年的持续努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果。自2007年以来,我部在全国已设立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涉及17个省(区、市)。目前有16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验收(其中2个部分区域未通过验收),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参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做法,各省(区、市)共设立了200多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财政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2022年安排非遗保护资金8.6亿元,支持包括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在内的各项非遗传承保护工作。我部在福建省批复设立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
  朱熹是中华文化史上的重要人物之一,被尊称为朱子。朱子以集大成的理学体系,对12世纪以后的中国、东亚乃至世界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南平市朱子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且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和鲜明的区域特色。福建省高度重视朱子文化保护传承和转化利用工作,将朱子文化建设列入“十四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福建省朱子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年)》,统筹推进相关的项目建设、品牌打造、产品研发、生态保护等工作。先后将“朱子祭典”“朱子家礼”等列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积极推进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围绕朱子文化主题,创作南词《朱子之歌》、闽剧《黄勉斋》等文艺作品,编写《千秋吟诵朱子故事一百集》等学习材料,举办“朱子之路——闽台书院文化之旅”等活动,并积极推进朱子文化产业建设,推动朱子文化的保护传承和转化利用。
  2018年,我部出台《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与设立的条件、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要以县、地市或若干县域等行政区域为设立区域范围;要满足在省级区划内实行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两年以上等条件;要由申报地区人民政府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审核论证,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
  鉴此,福建省及南平市可参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对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待条件成熟后,可按照申报流程向我部提出申请。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对福建省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有关工作给予关注和积极支持。
  感谢你们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8月24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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