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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0789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08-07-2023-0034
号:
文旅非遗函〔2023〕286号
发布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发布日期:
2023-12-04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活态传承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078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文旅非遗函〔2023〕2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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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非遗,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推动非遗活态传承的建议,对于进一步提高非遗系统保护水平,提高非遗的存续力、生命力,推动非遗一代代接下来、传下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构建非遗人才培养体系
  我部高度重视非遗传承人培养工作,不断创新传承人培养方式,鼓励支持年轻人学习、掌握相关技能,成为后继人才。2021年,我部印发《“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提出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促进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相结合。加强传承队伍建设,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建设宏大的传承队伍。2019年,我部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在认定条件和程序、传承义务、扶持措施、动态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我部还积极推动各地参照《办法》制定出台本区域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我部根据《办法》规定,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对评估优秀的予以表扬并适当增加传承补助费,对评估不合格的不再安排下一年度的传承补助费。对认定为取消资格的,按照程序取消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并予以公布。我部还每年举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修班,增进同行之间的交流互鉴,提高传承实践能力。
  近年来,我部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实施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以帮助非遗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为目标,委托专业院校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活动,为非遗传承提供高等院校的学术和教学资源支持。截至2022年底,全国各所参与院校共计举办各类研培班1100余期,培训传承人4万余人次,涉及织染刺绣、服饰制作、陶瓷烧造、编织扎制、金属加工、漆器髹饰等项目,加上各地延伸培训,研培计划总覆盖人数超10万人次。通过实施研培计划,非遗传承人群文化自信和传承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一批优秀学员成为了各地非遗保护传承的领军人物和中坚力量,呈现出“培训一人,带动一片”的良好局面。
  教育部积极推动非遗与高等教育相结合,夯实非遗保护传承基础,培养新时代的非遗传承人和研究性人才。一是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依法自主设立非遗保护、陶瓷艺术设计、曲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相关本科专业,在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专门设置民族音乐与舞蹈、民族服饰与装饰等中职专业,民族表演艺术、民族美术等高职专业,戏曲表演、工艺美术等高职本科专业。二是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认定北京体育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高校的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学等专业为一流专业建设点。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双万计划”,认定东华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等高校的“非遗研培与社会实践”“民间传统手工艺——非遗植物染”等相关课程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三是实施建设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支持中国矿业大学“非遗传承背景下新文科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四川师范大学“设计领域非遗融创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相关项目建设。四是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支持南京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与相关企业合作开展“非遗文化新媒体创意实务”“‘VR+非遗’虚拟文化遗产游戏设计课程建设”等相关产学合作项目建设。
  二、关于支持建设非遗传承体验综合基地
  传承体验设施是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场所。我部积极推动建设包括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在内,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其中,社会力量投资的非遗馆、非遗传承体验中心是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在资金扶持、展览展示、运营服务等方面对上述场馆予以积极指导支持。“十三五”时期,我部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11亿元,支持各地建设了140个国家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十四五”时期,我部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支持各地结合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一批综合性非遗馆,48个项目已列入“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我部还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各地依托市场潜力大、带动就业强的传统工艺项目,持续推进非遗工坊建设,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组织系列技能培训、展示展销活动,为相关非遗传承人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各地已累计建设非遗工坊2500余家,其中1400余家位于脱贫地区,覆盖了950余个县,包括450余个脱贫县和8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非遗工坊已经成为各地党委、政府依托非遗资源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之一。
  三、关于培育有利于非遗产品消费的市场环境
  引导非遗相关产品融入现代市场经济,创造有利于非遗产品消费的市场环境,提高非遗相关产品的竞争力,对于提高非遗生命力、存续力具有重要作用。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鼓励预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采购非遗相关产品和服务。在中央政策的引导下,很多地方都在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结合工作需要和当地特色确定了非遗产品及相关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适当扩大采购份额,引导相关文化产品的消费。我部还通过搭建平台、举办重大活动等方式,促进非遗相关产品的消费。支持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后举办“非遗购物节”。2023年,活动参与非遗店铺涉及非遗项目4000余项,覆盖334个脱贫县、6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6月10日至13日,各电商平台超3.3万家非遗店铺成交单数约1300万单,销售额约9亿元。定期举办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等重大活动。2023年2月,我部印发了《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从融入旅游空间、丰富旅游产品、设立体验基地、保护文化生态等方面,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开展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案例征集宣传活动,发布了30个优秀案例;开展全国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征集宣传活动,发布了12条全国非遗主题旅游线路。
  四、关于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为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3%征收率计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可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相关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此外,近年来国家聚焦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实施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了相关经营主体的负担。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与教育部、财政部沟通合作,推动构建非遗传承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建设非遗馆、非遗传承体验中心等传承体验设施,培育有利于非遗产品消费的市场环境,继续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不断提高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8月21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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