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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答复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458号(工交邮电类339号)提案答复的函
- 索引号:
- 357A11-07-2023-0009
- 文号:
- 文旅市场函〔2023〕409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管理司
- 发布日期:
- 2023-12-04
- 分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 主题词:
- 完善公共交通系统旅客手机实名制
王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系统旅客实名制,增加手机实名制校验的提案》收悉,由我部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分别办理。现就我部职能,答复如下: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是旅游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游需求、促进旅游消费、带动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对在线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维护良好的在线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和在线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您提出的完善公共交通系统旅客手机实名制校验的提案,对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交通系统经营安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很有意义。接到提案后,我部即向机票销售市场份额较大的携程、去哪儿、同程、飞猪等在线旅游企业了解情况,并进行了业务指导。现将我部有关工作情况提供如下:
一、加强政策引导
2020年8月,印发《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遵循“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供应商”基本思路,要求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坚守人身财产安全、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等底线,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将“不合理低价游”、评价权保障、旅游者信息使用等热点纳入监管,做出相应规定。提出进一步发挥在线旅游经营者在旅游目的地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和流量控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调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等措施的配合义务。
2023年3月,印发《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加强内容安全审核,筑牢生产安全底线,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等重点。提出加强市场监管巡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提高数字监管效能等措施。鼓励在线旅游经营者用好纾困扶持政策,创新旅游金融服务方式,探索平台经营旅游预售业务。指导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发挥整合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要素资源的积极作用,助力各类旅游经营者共享发展红利,推动旅游业稳增长、增就业。
二、加强市场监管
一是通过网络巡查、动态监测、行政约谈等方式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就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超出试点范围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等问题约谈相关在线旅游企业。
二是定期开展情况通报、行政指导。2021年3月召开在线旅游企业行政指导会,2022年8月召开在线旅游企业旅游风险提示专题会,2022年9月召开在线旅游企业二十大保障专题会,2023年2月召开在线旅游企业网红“野景区”安全风险提示和旅游产品“超售”应对措施座谈会,2023年4月召开在线旅游企业节前工作部署会,多次要求各在线旅游企业从预警识别、算法推荐、举报处理、内容审核、风险提示等多环节落实主体责任,严守意识形态安全和生产安全底线。
三是履行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职责,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针对行业痛点、社会焦点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2023年“五一”假期前,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召开在线旅游服务平台合规推进会,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指导在线旅游企业认真落实《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选择有资质的机票代理商并加强动态管理,优化机票预订流程,及时人工处理可疑订单,保持旅客和平台、航司、机场信息通畅,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二是支持配合工信、公安等部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进一步落实手机号实名制的要求。
三是支持配合交通、民航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严格代理商资质审核,强化代理商管理。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9月15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010-5988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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