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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074号(文体宣传类3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号:
357A08-07-2022-0001
号:
文旅非遗函〔2022〕382号
发布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发布日期:
2022-08-17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活化利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074号(文体宣传类3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7日

文旅非遗函〔2022〕3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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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提案》收悉。经商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赞同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活化利用的建议。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社会的活态呈现。加强非遗保护传承,促进非遗活化利用,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促进非遗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融合发展

    近年来,我部不断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推动非遗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融合发展。一是指导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积极参与非遗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为人民群众了解、观摩、学习非遗提供便利。二是积极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全国2578个县(市、区)建成文化馆总分馆制,2397个县(市、区)建成图书馆总分馆制,建成分数量均超过2万个

    下一步,我将继续深入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指导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开展非遗的收藏保护、展览展示等相关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非遗传习场所纳入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二、关于建立对非遗项目的多元化资金扶持体系

    2006年起,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非遗保护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开展保护传承活动支出。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国家非遗保护资金96.5亿元。我积极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投入资金,广泛参与非遗保护,促进非遗产品的市场流通,连续3年支持有关网络平台、企业和各地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举办“非遗购物节”。2022年,全国共有150余个地级市组织开展线上线下非遗购物活动,涉及各级非遗项目4000余项,6月10日至13日,各电商平台3万余家非遗店铺成交单数约1300万单,销售额达9亿元。此外,支持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与中国非遗保护协会合作开展“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项目执行期间将累计投入4500万元,面向青年非遗传承人举办人才培训、品牌扶持等活动。

    下一步,我将在持续加大政府投入基础上,进一步鼓励引导更多企业、社会组织等投入资金支持非遗保护传承,形成多元化的非遗保护资金投入体系。

    三、关于强化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在人才培养方面。自2016年3月起,部支持有关企业、高校、机构先后设立了18个传统工艺工作站,邀请设计师、营销人员等乡村外来人才与当地传承人开展对话交流,推动传统工艺产品设计、制作、品牌建设等得到明显提升,传统工艺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在设施建设方面。2021年6月,我部印发《“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因地制宜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主题功能空间,支持非遗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传承发展展示利用。目前,全国共累计建成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超过57万个。

    在就业扶持方面。“十三五”期间,我部会同原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累计建设近1000家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后改为“非遗工坊”),实现了扶贫就业、产业发展、文化振兴的多赢和共赢。2021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共同印发《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为重点,将符合条件的非遗工坊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截至2021年底,各地设立非遗工坊近1100家,在带动当地群众就近就业、灵活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将进一步发挥非遗来自乡村、贴近群众的特点,加强非遗传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

    四、关于加大非遗传承后备力量培养力度

    传承人是非遗保护传承的关键。2007年以来,我部先后认定了五批共3068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各省(区、市)公布了16000多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形成了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为引领,地市级、县级传承人为骨干,一般传承人为基础,梯次合理的非遗传承人群队伍。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予以补助。从2022年起,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将适当上浮。各省(区、市)也安排了专门经费支持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

    2015年起,我部会同教育部启动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后改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截至2021年底,研培计划共计培训传承人3.8万余人次,加上各地延伸培训,总覆盖人数超10万人次。2021年10月,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将进一步帮助学员强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所持有技艺的把握,拓宽眼界和知识面,提高传承实践能力。

    在研培计划的带动下,高校非遗学科建设取得新进展。2021年2月,教育部正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11所高校已正式备案开设非遗保护本科专业。2022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就非遗相关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部署。

    下一步,我将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支持优秀传承人做好非遗传帮带,丰富拓展非遗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师徒传承、短期培训、学历教育等方式,加强非遗人才储备建设,共同推动非遗有序传承。

    五、关于增强数字赋能非遗传播利用

    文化数字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火起来”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非遗保护领域的数字技术应用与推广工作。一是支持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遗保护中心)建设中国非遗网·中国非遗数字博物馆,全面展示我国丰富多彩的非遗资源和全国非遗保护实践,其中开设的展览、影音、图集等特色栏目,通过多种形式方便公众了解欣赏非遗项目。二是支持各省(区、市)非遗保护中心对1805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记录,用数字多媒体手段,记录和留存传承人所承载的独到技艺和文化记忆,逐步推动优秀记录成果的研究利用、社会共享和大众传播。三是在举办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全国非遗曲艺周、中国原生民歌节等全国性非遗活动时,同步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展示和直播活动。四是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支持有关网络平台举办“云游非遗·影像展”,汇集非遗影像资源、非遗纪录片在线公益性集中展播,广大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领略非遗魅力。五是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在春节、元宵节期间举办“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活动,在抖音、快手等平台集中开展年俗非遗短视频展播、直播互动等。经过这些年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网络平台上的非遗数字资源呈指数级增长,非遗在互联网上的可见度越来越高,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网络平台已成为宣传展示和传承弘扬非遗的重要阵地。

    下一步,我将进一步推进非遗领域的数字技术应用与推广工作,让非遗借助现代科技优势,进一步融入当代生活,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8月15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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