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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731号(文体宣传类14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号:
357A08-07-2022-0001
号:
文旅非遗函〔2022〕377号
发布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发布日期:
2022-08-16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纺织 乡村振兴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731号(文体宣传类14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6日

文旅非遗函〔2022〕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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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纺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民委、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纺染织绣等纺织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联系紧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重要内容,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对纺织类非遗的保护,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关于提升传承人技能

  多年来,我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传统工艺为重点共同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组织传承人到高校学习,提升技能艺能。2021年10月,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明确提出将非遗工坊、合作社人员纳入培训范围。截至2021年底,各参与院校依托纺织类非遗项目累计开展研培近300期,培训学员约1.2万人次。一批优秀学员返乡开展培训,创办合作社,成为了当地非遗保护传承的领军人物和中坚力量,呈现出“培训一人,带动一片”的良好局面。同时,国家民委支持举办了5期“民族地区文化创意与可持续发展文创班”,持续为民族地区培训包括纺织类非遗在内的非遗传承人。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将继续实施研培计划,持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非遗学科专业建设,鼓励传承人群参与院校学习和企业生产,提升创新创造活力和传承发展能力

  二、关于优化生产组织和结构布局

  2017年以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明确对14类383个面广量大、传承人群较多,有助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国家或地方品牌的传统工艺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其中纺织类项目有104项。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支持中西部脱贫地区依托富有特色、具备一定群众基础和市场前景的传统工艺等非遗资源,建设了近1100家非遗工坊,对符合就业帮扶车间条件的非遗工坊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支持,在推动相关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3月,文化和旅游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将“手工艺赋能”作为重点领域,支持各地纺织类非遗相关产业集聚化发展。2022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支持打通传统工艺产业链,培育形成传统工艺优势特色产业带或产业集群。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将深入实施《通知》,推动民族地区、乡村地区特色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促进传统工艺保护传承及相关产业发展。

  三、关于健全发展链条

  文化和旅游部支持相关部门和各地在实践中不断推动非遗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支持拥有较强设计能力的企业、高校和相关单位到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设立了18个传统工艺工作站,工作站积极举办培训、开展设计和展销等工作,推动当地传统工艺产品在材料、工艺、设计、制作等方面实现了显著提升,培育了鸽子花、萨日朗、尼木古宝等一批具有社会知名度的非遗相关产品品牌。支持在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等重要展会活动中为纺织类非遗产品提供展示展销、交流推介平台。支持举办非遗品牌大会、“非遗购物节”、杭州工艺周、上海手造博览会、非遗传统织绣印染技艺精品展等活动,展示展销纺织类非遗。《通知》明确提出加强品牌建设,支持在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等建设中,为传统工艺产品提供贸易机会。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将持续推动传统工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解决纺织类非遗传承发展中的材料、工艺、设计等技术难题,促进纺织类非遗产品的广泛应用,持续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四、关于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将加强行业组织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文化和旅游部支持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举办了五届中国纺织非遗大会,通过推选中国纺织非遗推广大使、发出纺织类非遗保护倡议书等方式,有效带动众多社会力量参与到纺织类非遗的保护传承中来,提升了纺织类非遗的可见度和影响力。同时,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以潮州刺绣为重点,依托纺织行业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推动潮州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当地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了相关技艺研究、技能培训、展示展销、宣传推广等工作。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将继续支持行业组织深入纺织类非遗资源密集的乡村和民族地区,为传承人、小微企业等提供设计资源和产业链对接;支持定期召开中国纺织非遗大会解决纺织类非遗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五、关于提高纺织等行业乡土人才待遇

  文化和旅游部积极支持纺织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保护传承工作。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予以补助,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也安排了专门经费支持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文化和旅游部通过研培计划、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培养了一批非遗乡土人才队伍,涌现出苏晓莉、石丽平、乔进双梅等一批在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以及成新湘、宋水仙、孙艳玲等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知》明确提出建立职称评审向优秀人才倾斜机制,支持选拔培养青年人才,优先推荐他们参评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乡村工匠等。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将继续通过国家非遗保护资金对纺织类非遗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予以补助;鼓励纺织类非遗传承人参加竞赛、展示、交流活动,推荐他们参加乡村人才先进典型评选,持续壮大非遗乡土人才队伍。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8月15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2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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