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028号(文体宣传类003号)提案答复的函
- 索引号:
- 357A08-07-2022-0023
- 文号:
- 文旅非遗函〔2022〕209号
- 发布机构:
-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 发布日期:
- 2022-07-19
- 分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 主题词:
- 非遗 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非遗,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强调党中央支持扶持非遗,要着力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代接下来、传下去,让非遗绽放更加迷人的光彩。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支持扶持,不断提高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您建议中提及的许多工作,我部正积极开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一、关于建立完善非遗项目传承人保障机制
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遗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遗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国家历来重视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扶持。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非遗保护的经费支持力度,国家层面和多数地方都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2008年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0.8万元,2011年补助标准提高至1万元,2016年再次提高至2万元。2016年,我部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支持力度落实好传习补助经费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相应提高省级及省级以下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标准,确保补助经费足额发放到人。一些地方积极落实,大幅度提高了传承人补助标准,如湖南省湘西州将国家级、省级、州级非遗传承人年度补助资金分别增补至4.8万元、2.4万元和1.2万元,为传习活动开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实践能力,我部定期举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修班。2018年以来,共举办9期研修班,通过观摩学习、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主题座谈、学员沙龙等形式,加深传承人对非遗保护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增进同行之间的交流互鉴,提高了保护非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实现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训全覆盖。
为激励、促进和规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2021年,我部首次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对2365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和传习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认定为优秀等次474人、合格等次1878人、不合格等次2人、丧失传承能力6人、取消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5人。评估结果将作为享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给予传习补助的主要依据。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增加5000元补助经费,充分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在现有支持扶持措施基础上,积极协调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保障机制,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年度评估工作,激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广泛授徒传艺,把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一代代接下来、传下去。
二、关于做好非遗项目研究和创新推广
我部会同教育部等积极搭建非遗研究和创新平台,支持非遗项目的研究和创新发展工作。2015年起,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启动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帮助非遗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为目标,委托专业院校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活动,为非遗传承提供大学的学术和教学资源支持。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清华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等120多所院校参与,共计举办各类研培班1000余期,培训传承人群近3.8万人次,涉及织染刺绣、服饰制作、陶瓷烧造、编织扎制、金属加工、漆器髹饰等项目,加上各地延伸培训,研培计划总覆盖人数超10万人次。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搭建起了高校、非遗传承人及有关企业的桥梁。中央民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台州学院等高校与相关企业联合开展的“数字经济下非遗文创元素数据库的建设与实践”“产学合作背景下的台州学院非遗文艺传承研创基地建设”等项目,列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发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导向作用,支持相关高校设立“‘非遗’蜀绣核心针法的数字化保护和‘活态’传承研究”“‘非遗’视野下安徽民间陶瓷的文创产品设计应用研究”“非遗视域下中国汉唐乐舞虚拟IP传承模式研究”等项目,产出了很多高质量研究成果。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合作,共同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帮助非遗传承人拓宽眼界和知识面,提高传承实践能力。发挥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的导向作用,促进有关院校加强非遗相关特色课程和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与非遗传承人、相关企业联合开展非遗理论研究和项目创新发展工作,提高非遗传承发展水平。
三、关于加大非遗项目补贴和保障力度
我部历来高度重视对非遗保护传承的保障工作。2006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调查、记录、保存、研究、传承、传播等保护性活动发生的支出。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国家非遗保护资金96.5亿元,并安排14.17亿元用于实施国家级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2022年共安排国家非遗保护资金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8.26亿元。2021年,我部会同财政部修订印发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4号),进一步厘清了非遗保护领域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规范和加强了资金管理,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加强对生活条件较为困难的代表性传承人的服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还提出,对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确有困难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资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我高度重视非遗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工作,通过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为非遗传播和发展提供新的平台。组织“非遗+旅游”专题培训,支持中国非遗保护协会开展“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课题研究、举办“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主题论坛,支持中国旅游报社开展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案例、全国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征集宣传活动。我部还在研究制定关于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政策文件,为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沟通协商,进一步完善支持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更坚实的经费保障。指导地方对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确有困难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协调各方面的支持,保障基本生活需求。进一步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引导相关主体正确把握非遗保护与旅游利用的关系,尊重和保障相关方合理诉求、合法权益,为非遗传承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7月14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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