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10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357A08-07-2022-0020
- 文号:
- 文旅非遗函〔2022〕179号
- 发布机构:
-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 发布日期:
- 2022-07-05
- 分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 主题词:
- 彝族 保护
一、关于南华县火草纺织技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火草是云南省各民族常用的纺织原料,曲靖市马龙区、文山州丘北县、丽江市永胜县、楚雄州南华县和昆明市石林县的火草纺织技艺均已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其中,楚雄州南华县的火草纺织技艺项目认定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一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就火草纺织技艺的保护传承赴楚雄州南华县进行专题调研,了解项目存续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挖掘火草纺织技艺的文化内涵,指导楚雄州完善火草纺织技艺项目申报文本、视频等材料,在推荐申报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时,指导楚雄州按规定开展申报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推荐或者建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进行评审。
二、关于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民委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采取多项措施,支持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
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有“彝族克智”“彝族民歌”“彝族刺绣”“彝族服饰”等26个项目,文化和旅游部认定26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云南省与彝族相关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约120个,认定彝族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98人。为加强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云南省设立彝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27个(其中13个分布在楚雄州,南华县有2个)。除政策支持和保障外,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还分别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彝族相关的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保护工作,每年给予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通过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高质量发展,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提升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的传承能力、扩大传承队伍;支持各民族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参加“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全国非遗曲艺周、中国原生民歌节等全国性非遗重大活动,广泛发动各地举办区域性会演活动,促进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交流交往中相互欣赏、相互尊重、相互借鉴,在互动中深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体的认识,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
国家民委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支持民族文化创新发展相关政策,提出具体政策举措,并在本部门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中明确要支持民族手工业;加强少数民族非遗宣传展示,定期举办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传统体育运动会等全国性文化交流活动,举办“丝绸之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地区扶贫成果展”,推出“传统@现代”大型民族服饰文化展以及少数民族织锦、版画等少数民族非遗主题系列展览;支持少数民族非遗人才培养,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政策文件,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列为重点任务;连续举办五期“民族地区文化创意与可持续发展文创班”,为民族地区培训非遗传承人;在全国命名165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截至目前已在云南命名247个,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中支持非遗传习场所建设。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和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切实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通过非遗保护,增进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出应有贡献。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7月4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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