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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答复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18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357A08-07-2022-0018
- 文号:
- 文旅非遗函〔2022〕207号
- 发布机构:
-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 发布日期:
- 2022-07-14
- 分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 主题词:
- 非遗保护传承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得到各行各业、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广大民众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为非遗保护传承事业贡献了重要力量。2013年,经民政部批准,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的全国性非遗行业组织——中国非遗保护协会成立,在调动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带动全国各地成立了一大批省级及以下非遗保护协会,壮大了非遗保护的社会力量。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合法合理利用非遗资源,形成有利于保护传承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您在建议中所提工作,我们正在积极开展。
一、关于支持非遗行业协会提供公共服务
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2号)等,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了基本制度规范。2016年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并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力度,逐步提高购买份额或比例。文化和旅游部积极支持中国非遗保护协会等非遗行业协会开展工作,指导支持中国非遗保护协会举办中国非遗保护年会、中国丹寨非遗周等活动,并对有关活动予以补助。
二、关于引导行业协会组织参与非遗教育培训
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发动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持续推动非遗进校园工作。一是支持将非遗相关知识与内容纳入教育教学体系。二是邀请非遗传承人走进校园、课堂进行展示或教学。三是组织学生到非遗展示传习场所、非遗工坊、大师工作室参观体验或到非遗项目所在地开展研学旅行。许多非遗保护传承单位、行业协会和中小学建立了常态化合作机制,开设非遗教学、体验课程,组织开展丰富的非遗体验活动。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提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建设一批国家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进一步引导非遗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非遗教育培训。
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科教发〔2022〕48号),就非遗相关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部署。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培养体系,主动适应非遗传承领域新要求,中职设置杂技与魔术表演、民族食品加工技术等专业,高职专科设置有刺绣设计与工艺、曲艺表演等专业,高职本科设置有戏曲表演、工艺美术等专业,2022年高职专科专业点有86个,较2020年增长30%。
三、关于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完善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
非遗传承体验设施是社会公众了解、认识、体验、参与非遗传承保护的重要阵地,文化和旅游部一贯重视非遗传承体验设施建设。2014年起,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国家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累计安排14.21亿元,对190个国家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补助,支持各地建设与旅游开发、生产经营、展示利用等有效结合的保护传承项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形成包括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在内,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传承体验设施。目前,中国非遗保护协会承担了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认定与服务规范》标准起草工作。有关标准出台后,我们将指导支持有关行业组织兴办非遗传承体验设施并做好相关服务。
四、关于加大对非遗行业协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为表彰先进、鼓励典型,2007年、2009年、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分三次评选表彰认定了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极大地激发了全国非遗保护工作者非遗保护热情。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提出,要对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支持中国非遗保护协会举办非遗保护培训班,提高非遗行业组织人员政策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水平。随着全国非遗行业组织队伍逐渐健全、能力不断提升,将能够承接更多服务行业发展、促进非遗保护传承的相关工作。
为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鼓励社会捐赠公益事业,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会费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为免税收入;企业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扣除;个人符合条件的公益事业捐赠支出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等。符合条件的非遗类行业组织和社会捐赠可按规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财政部将结合非遗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益事业总体发展情况统筹研究您提出的相关建议。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发挥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服务行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支持非遗行业协会主动承接政府部门面向社会采购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引导非遗行业协会组织参与非遗研学和非遗进校园等非遗传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支持行业协会参与非遗传承体验设施的建设运营,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中国非遗保护协会等非遗相关行业组织当好党和政府与社会的桥梁纽带,共同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弘扬的良好局面。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7月13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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