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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040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10-07-2022-0001
号:
文旅资源函〔2022〕439号
发布机构:
资源开发司
发布日期:
2022-08-30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乡村振兴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0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0日

文旅资源函〔2022〕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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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旅游加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乡村旅游发展作出重要指示。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立足特色资源,坚持科技兴农,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新形势下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也赋予了乡村旅游更为重要的任务和使命。文化和旅游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健全乡村旅游发展政策体系

  文化和旅游部积极推动将支持乡村旅游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发挥立法对乡村旅游发展的保障和推动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将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相关内容纳入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村客运体系建设、支持返乡入乡创业等政策文件中,不断完善支持乡村旅游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相关部门分工指导、协调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工作局面。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壮大休闲农业、体验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业态”“发展高品质乡村旅游”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统筹推进,编制完成550个村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培育指导150个村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截至2022年4月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累计下达609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559个传统村落规划编制。

  推进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组织实施了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在“十四五”时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重大旅游基础设施予以积极支持,发挥“景区带村”功能,辐射带动周边乡村旅游发展。广西共有43个文化旅游项目纳入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近两年已安排4.17亿元用于其中17个项目建设。2022年3月,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统筹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手工业。广西壮族自治区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乡村旅游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中心、休憩设施等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助力环广西旅游风景道建设,积极拓展“运游一体”客运服务。近年来安排29亿元支持54个县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发展乡村旅游等先后建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5000个、旅游厕所1075个;下达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35亿元,支持14个图书馆、文化馆、镇综合文化站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19个游客服务中心等乡村旅游产业项目建设。

  支持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纾困解难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持续更新全国乡村旅游系列精品线路,营造乡村旅游消费氛围。及时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乡村旅游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快市场复苏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多措并举,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复工复产复市。积极争取更多惠企纾困措施,会同中国农业银行积极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的通知》要求,为乡村旅游企业渡过难关提供更有力度、更加便利的金融支持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大乡村旅游创业政策资金扶持,组织开展乡村旅游就业知识和技能培育,引导村集体和村民入股乡村旅游合作社、旅游企业,鼓励企业实行保底分红。截至2022年4月底,广西已拥有各类民宿1万多家,其中大新明仕雅居、阳朔墨兰山舍获评全国首批甲级旅游民宿;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24万户,其中经营范围涉及乡村旅游的有2047户。

  加强乡村旅游品牌示范引领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工作,先后发布了包括崇左市大新县堪圩乡明仕村、宁明县城中镇耀达村、江州区新和镇卜花村等在内的119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0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着力打造优质乡村旅游品牌,吸引社会资源投入,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强金融政策、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已成为示范引领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广西壮族自治区积极整合全区营销资源,开展市场宣传推广,打响“乡约广西·秀美壮乡”品牌形象,提升广西乡村旅游品牌的区内外影响力和知名度。开展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等展会活动,推出隆安“那”文化节、横州茉莉花节、灵山荔枝节等系列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推出巴马长寿养生休闲游、中越边关风情游、桂北红色之旅等15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全力打响“乡味广西”乡村旅游品牌。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您提出的相关建议,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进一步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充分发挥旅游业综合带动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坚持统筹推进,做好乡村旅游顶层设计。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关于乡村旅游发展的任务要求,聚焦乡村旅游领域存在问题和政策需求,研究制定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引导各地出台具体支持政策,解决发展实践中的瓶颈问题,对乡村旅游发展进行安排部署,努力形成“全国一盘棋”。

  二是坚持保障支撑,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和旅游部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已安排中央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做好其他有关项目工作,鼓励协调发展乡村旅游等关联业态。国家乡村振兴局将筛选确定一批具有较好基础和发展潜力的农文旅重点村镇,打造农文旅示范村镇,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农村厕所革命、乡村基础设施改善等工作,加快提升农文旅融合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坚持以农为本,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落实支持乡村旅游的相关金融政策,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乡村旅游领域的投入聚焦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实施乡村旅游艺术提升行动、乡村旅游餐饮提升行动,提升乡村旅游从业者文化素养和服务能力。

  四是坚持示范引领,打造高质量旅游品牌体系。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培育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引导推动乡村旅游集聚发展、融合发展,打造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加强乡村旅游宣传推广,持续更新乡村旅游系列精品线路,全面促进大众乡村旅游消费。按照程序要求和工作安排,推动国家5A级旅游景区评定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指导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具有良好资源条件和建设基础的旅游景区打造高品质景区,按照国家标准和管理办法要求,高质量开展度假区建设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2826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010-5988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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