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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390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10-07-2022-0001
号:
文旅资源函〔2022〕419号
发布机构:
资源开发司
发布日期:
2022-08-23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文化旅游长廊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3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3日

文旅资源函〔2022〕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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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长廊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贺兰山东麓文化旅游长廊建设情况

  贺兰山东麓被誉为酿酒葡萄种植“黄金地带”和高端葡萄酒绝佳产区,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的重点地区。贺兰山东麓现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84家,占全区总数的80%;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0个、重点镇2个,分别占全区总数的59%和66.7%;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占全区50%;传统医药、民俗等非遗代表性项目158项,占全区30%。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引领,紧紧抓住宁夏葡萄酒独特IP,全力构筑贺兰山东麓文化发展带、旅游精品带和产业融合示范带,以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为目标,着力打造产业发展新的“增长极”。

  (一)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宁夏建立了省级领导包抓机制,明确提出要优化整合贺兰山东麓自然生态、历史文化、人文景观、葡萄酒产业等资源,全面实施贺兰山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退出治理,配套印发《自然资源系统支持葡萄酒等重点产业发展用地的若干政策》等一系列文件,贺兰山生态保护修复入选中国十大特色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得到自然资源部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认可。

  (二)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宁夏将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廊道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统筹考虑。整合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廊道道路指引、集散中心、旅游驿站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安排专项资金1.5亿多元,对91个项目进行补助。

  (三)文旅融合深度推进。宁夏不断拓展葡萄酒+文化、旅游、体育、康养、休闲、生态等新业态,推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和旅游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支持葡萄酒进景区、酒店、民宿,实现“倚绿生金、以景换银”,打造了漫葡小镇、青铜古镇等产业综合体,推出精品旅游线路25条。贺兰山东麓被全球葡萄酒旅游组织(GWTO)授予“全球葡萄酒旅游目的地”。宁夏葡萄酒文旅融合模式入选“2021世界旅游联盟——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案例”。

  (四)宣传推广更加有力。围绕民航直飞、高铁直达的重点城市开展营销,以点带面打造全国范围营销“矩阵”。持续开展大型文旅推介活动,拍摄制作以“美丽宁夏·星星故乡”“葡萄酒之都”等主题短视频,在腾讯、抖音、今日头条等线上平台定向推送、精准宣传,网络传播量突破1亿次。

  二、度假区及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

  (一)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情况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开展的一项质量等级认定工作。2015年开展第一批认定,目前共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45家,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认定的省级旅游度假区626家。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认定分为“两个阶段四个环节”,第一阶段为材料审核、基础评价,第二阶段为现场检查、审议公示,通过两个阶段四个环节工作,并在公示期无异议后,由我部公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名单。申请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申请单位应被认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1年以上,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二)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就“产业融合发展”作出明确部署,提出“到2022年,建设30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产业融合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兴文化和旅游消费业态不断丰富”。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我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及建设工作方案、申报指南、评价指标体系等文件,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已开展的工作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工作,全区旅游业发展质量和规模取得了长足进步,我部积极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特别是支持贺兰山东麓文化旅游长廊建设。

  一是大力支持品牌创建。近年来,支持银川市灵武水洞沟旅游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吴忠市青铜峡黄河大峡谷旅游区、固原市六盘山长征旅游区通过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价。支持贺兰山东麓4个县(区)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贺兰山东麓21个村镇被选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贺兰山漫葡小镇被列入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镇北堡西部影城、志辉源石酒庄等5家企业入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银川市、吴忠市创建成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

  二是不断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照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快开展省级旅游度假区认定。2020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认定贺兰山东麓旅游度假区成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同时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宁夏(银川)贺兰山东麓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宁夏(银川)贺兰山东麓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申报材料已基本编制完成。

  三是组织开展课题研究。2021年12月,我部指导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案例剖析及路径探索课题研究。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贺兰山东麓作为文旅融合典型案例进行调研分析,形成了课题成果,有关研究成果已被我部吸收采纳。

  四是助力品牌宣传推广。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打造宁夏“星星的故乡”品牌,宁夏“仰望星空”系列主题活动入选我部“全国国内旅游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宁夏贺兰山东麓休闲度假游、贺兰县休闲农业观光游等10条线路,入选我部“体验脱贫成就·助力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学习体验线路300条”。

      四、下一步支持思路

  “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部将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会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大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长廊创建的指导力度,持续助力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指导,做好前期准备。进一步指导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长廊对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及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及评分细则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特别是修订后的国家标准,进一步抓好度假区设施建设,高标准完成度假区内的住宿、交通、公共文化等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厘清申报路径,细化建设任务,规划相关工作。依照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对照申报指南,开展相应的申报工作。

  二是细化任务,提升发展水平。鼓励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充分挖掘人文和自然资源,立足贺兰山东麓现有产品格局,加大建设力度,实现精准科学投入,全面提升和改善旅游基础设施、产品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指导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长廊开展服务提升,发挥好度假区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将文旅融合、业态创新、产业融合等纳入度假区提升工作,不断提高度假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指导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长廊在规划布局、机制创新、融合发展、产品供给、公共服务等方面不断深化,实现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

  三是协助宣传,持续打造品牌。我部将利用多种平台资源,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点带面打造全国范围的营销“矩阵”,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针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长廊知名度不够的现实情况,鼓励其“走出去,引进来”,根据市场需求开展针对性的宣传,不断吸引游客。指导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长廊加大新媒体营销,增加曝光率、点击率,吸引更多商户和流量集聚贺兰山东麓,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放大价值链,辐射带动文化和旅游资源“活”起来、“热”起来。

  四是组织培训,加强人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建设具有高水平业务能力的管理服务人才队伍。统筹协调部内相关培训班和培训任务,在相应培训班次中增加培训名额。联络动员相关直属单位和旅游院校,通过其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加大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的帮扶力度。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8月23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010-5988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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