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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279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10-07-2022-0001
号:
文旅资源函〔2022〕437号
发布机构:
资源开发司
发布日期:
2022-08-30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乡村旅游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27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0日

文旅资源函〔2022〕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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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接续推进山西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山西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托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和绿色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搞活了农村经济,是振兴乡村的好做法。十八大以来,文化和旅游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接续推乡村全面振兴。

  一、注重实效,完善乡村旅游政策保障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推动将乡村旅游相关工作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发挥农村资源和生态优势,支持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乡村产业的发展,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建设,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用于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等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新型服务业等领域。山西省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通知》,加强针对性政策扶持力度,安排专项信贷支持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大对乡村旅游的支持力度。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将继续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万企兴万村”行动等机制平台优势,协调东部省份、中央单位帮助实施一批乡村旅游项目。

  二、谋篇布局,加强乡村旅游规划引领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就“规范发展乡村旅游”,“合理规划建设特色旅游村镇,因地制宜推动乡村旅游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等作出专门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明确村庄布局分类,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文化和旅游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加强规划引领,优化区域布局”列为首要任务。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轮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编制完成765个村的旅游规划,指导当地科学推进旅游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对县域村庄布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进行部署。山西省组织编制了《山西省“十四五”文化旅游会展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山西省乡村旅游暨康养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各地市间乡村旅游发展联动效应,开发差异化的乡村旅游产品,统筹全省乡村旅游发展。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统筹好产业发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涵养、人居环境建设等需求,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体现乡村旅游发展要求。指导各地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鼓励山西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根据资源类别和特点进行针对性规划,为发展乡村旅游提供基础支撑。

  三、协同发展,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政策方案,提出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重点整治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加强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等政策措施。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村客运体系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相关政策文件中,将乡村旅游作为支持重点,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发展的配套衔接,完善商业保障、交通客运等公共服务。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超1.9亿元,在山西省包括平顺县、和顺县等5个脱贫县在内的地区统筹建设25个农业产业强镇。山西省确定文化和旅游资源特色鲜明、带动增收能力强的43个村作为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予以重点打造,省级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交通、给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以及餐饮、住宿、导览等配套设施建设。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把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公共服务作为发展乡村旅游重要抓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加大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美化乡村景观,方便居民和游客生活,推进乡村旅游环境共建共享。国家乡村振兴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筛选确定一批具有较好基础和发展潜力的农文旅重点村镇,打造农文旅示范村镇,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农村厕所革命、乡村基础设施改善等工作,加快提升农文旅融合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山西省将从基础设施、发展机制、组织建设等方面发力,整合多部门涉农资金,加大对乡村基础状况普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四、提升品质,强化乡村旅游品牌示范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工作,先后推出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静游镇峰岭底村、阳泉市平定县娘子关镇等共119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0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文化和旅游部组织遴选推荐浙江省余村和安徽省西递村入选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着力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先后推出300条“体验脱贫成就˙助力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学习体验线路,“乡村四时好风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开展《山水间的家》《正大综艺》等大型乡村旅游节目录制,因时应势开展乡村旅游宣传推广,丰富产品供给。山西省依托区位优势、产业特色、地域文化等,发展多种类型乡村旅游产品,推出乡村民宿、农业特色小镇、农耕园、文化博物馆等业态,开辟农村产业发展新途径。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培育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指导各地培育建设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积极推广“创意下乡”试点经验,实施乡村旅游艺术提升行动、餐饮提升行动,依托乡村地域文化特色,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和服务品质。不断加强乡村旅游宣传推广,持续更新乡村旅游系列精品线路,促进大众乡村旅游消费。

  五、惠民富农,注重经验推广和人才支撑

  文化和旅游部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惠民富农的重要抓手,通过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注重发挥乡村旅游企业与农民互惠共赢的“领头羊作用”,推动乡村旅游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推出了《体验脱贫成就˙助力乡村振兴 全国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案例选编》总结推广“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乡村旅游带动就业、创业、致富模式,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输血”与“造血”结合,逐步建设一支懂农村、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乡村旅游人才队伍。2018年以来,连续举办28期乡村旅游村干部和带头人培训班,培训4500余名村干部和带头人。2020年面对疫情影响,指导开设“乡村旅游面对面”直播课堂,面向重点村和贫困地区村干部和带头人进行网络授课和“面对面”互动答疑,分享成功案例,全年完成49期直播课程,累计在线学习超过70万人次。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带动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夯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基础。引导龙头企业参与乡村餐饮住宿、休闲旅游等发展,通过订单生产、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建立健全多元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农民收益,让农民更好分享旅游发展红利。鼓励乡村旅游企业实行保底分红、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就业。继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乡村旅游培训,培养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积极引导社会专业人才投入乡村旅游发展,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2826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010-5988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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