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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474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06-07-2021-0009
号:
发布机构:
公共服务司
发布日期:
2021-08-16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其他
词:
建议答复 乡村春晚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4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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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提出的《关于普惠性扶持发展乡村春晚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乡村春晚”又称“村晚”,是春节期间农民群众自编自导、自演自赏的乡村文化舞台,也是新时代乡村文化发展的新风尚、乡村迎接春节的新年俗。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村举办“村晚”,持续开展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让根植于乡村、来源于群众的“村晚”通过网络联动,逐渐从区域的“小欢喜”发展成遍及全国的“大联欢”,从乡村小舞台走向社会大舞台。
  一、关于从国家层面出台普惠性政策扶持“村晚”常态化高质量开展的建议
  2021年3月,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村晚”作为乡村文化治理的重要内容,支持开展“村晚”等富有文化特色的农村节庆活动,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名片。
  4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利用春节等传统节日,融入时代精神和人文内涵,创新开展“村晚”等文化活动。6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要引导“村晚”由春节期间集中开展向节日期间常态化开展延伸,由侧重文艺演出活动向群众文艺展示、特色文化传承、好物美景推介等内容相结合的综合性节庆活动转变。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推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贯彻落实,持续组织开展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推动“村晚”由节庆活动向常态化活动演变,由“年年演”向“天天演”延伸,由“舞台演”向“云演出”升级,由“现场看”向“云赏艺”扩展。
  二、关于探索“以奖代补”方式扩大受益地区覆盖面的建议
  “十三五”时期,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积极打造国家公共文化云,推进“互联网+群众文化活动”,培育“云上村晚”等数字文化服务品牌,通过线下区域互动、线上网络联动,扩大“村晚”的影响力和覆盖面。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的通知》(文公共发〔2019〕22号),浙江省丽水市乡村春晚入选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村晚”等群众文化活动,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更加健全。
  三、关于将“村晚”纳入乡村文化振兴、乡村旅游振兴重点项目的建议
  2021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创新开展乡村好物美景推介,推动“村晚”内涵延伸,将“村晚”打造成展示乡村振兴成果、带动乡村产业发展、培育乡村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载体,湖南省汝城县、四川省理塘县、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和贵州省丹寨县等8个脱贫县参与活动,展示脱贫攻坚成果,推介乡村美景,吸引八方来客。《“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将“村晚”作为文化繁荣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明确鼓励开展乡村节日民俗活动,举办“村晚”等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乡村网红,开展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试点,规划打造一批兼具教育性、艺术性、体验性的乡村旅游线路,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通过“村晚”宣传和推介乡村美景好物,激活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你们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8月16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010-5988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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