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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答复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926号(商贸旅游类127号)提案答复的函
- 索引号:
- 357A11-07-2021-0004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管理司
- 发布日期:
- 2021-08-18
- 分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 主题词:
- 提案答复 乡村民宿
民进界提出的《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旅游民宿是促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是丰富旅游产品供给的重要领域,也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措施。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旅游民宿的持续健康发展,通过标准化手段不断引导旅游民宿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2017年8月,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7);2019年7月,修订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2021年2月,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第1号修改单;2021年4月,印发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72号),指导各地培育、发布一批等级旅游民宿。
围绕《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的宣贯实施,文化和旅游部主要采取以下举措:一是强调等级旅游民宿的合法合规性,明确要求参与评定的旅游民宿必须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二是强调旅游民宿要为民所有,为民所用,明确要求旅游民宿主人参与接待,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为游客提供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体验。三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围绕“文旅融合、突出特色、综合利用、环境优先、生态保护”的要求,提升旅游民宿的发展水平。四是坚持文化引领,把促进文化自信、文化振兴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挖掘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加大对人文典故、乡土民俗、传统工艺、民族歌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合理利用。五是坚持绿色发展、保护优先,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把发展旅游民宿与保护生态资源、修复生态环境有机融合起来。六是实施退出机制,加强标准的约束性,加强卫生、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对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的,出现卫生、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的,发生重大有效投诉的,发生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日常运营管理达不到相应标准要求的,都将取消等级,以此强化标准对旅游民宿的管理和约束,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七是注重加强行业人员培训,重点是旅游民宿行业政治安全、生产安全教育,我们于2019—2020年举办了6期旅游民宿标准宣贯培训班、2期民宿主人培训班,分片区进行了标准宣贯培训,培训对象包括行业管理人员和旅游民宿主人,培训内容既有意识形态、消防、卫生等安全教育,又有旅游民宿标准的讲解,还有经验交流。
同时,文化和旅游部于2018年11月、2019年7月、2020年9月连续三年分别在浙江、四川、甘肃召开全国乡村旅游(民宿)工作现场会,积极推进乡村旅游和民宿发展。会议要求,民宿发展工作中要坚持文化引领、乡村特色,坚持绿色发展、保护优先,坚持农民主体、大众消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制约乡村民宿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手抓促进发展、一手抓规范管理,积极推动乡村民宿健康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通过评定发布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等级旅游民宿,推动各地适度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对旅游民宿的规范和管理,推动旅游民宿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民进界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8月18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010-5988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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