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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2959号(文化宣传类09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号:
357A08-07-2021-0005
号:
发布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发布日期:
2021-08-16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提案答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2959号(文化宣传类09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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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体系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进行记录、保存,是非遗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文化和旅游部一直以来积极通过数字化手段对非遗开展记录,推动非遗数据库建设工作。
  “十三五”时期,文化和旅游部实施非遗记录工程,自2015年起,通过中央财政累计投入6.54亿元,支持对1636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记录,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化手段,以口述片、项目实践片、传承教学片等形式,记录和保存了一批代表性传承人所承载的独到技艺、文化记忆;梯次推进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记录成果梳理、遴选和填平补齐的记录工作,汇集民间文学、民俗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记录成果信息12316条;支持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开展非遗数字化保护工程,在非遗资源采集规范、非遗数据库基础元数据规范方面开展研究、试点、标准编制等工作。此外,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国家图书馆连续三年举办非遗展映月系列活动,通过线上展映和线下展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展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优秀成果,向观众展现非遗传承人的技艺风采、珍贵记忆。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采取以下举措,深入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加强数据库建设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非遗记录工作数据采集的规范和标准。非遗项目千差万别,科学建立数据库首先要具备数据采集的规范和标准。目前,文化和旅游部正在对非遗资源数据采集规范和标准的适用性进行深入论证,以期在未来推动形成文化领域的行业标准予以公布。
  二是进一步加强数据库建设。运用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方式,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实施全面记录,鼓励对县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实施记录。广泛发动社会记录,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专业机构参与,不断提高非遗记录水平。加大对非遗有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以及实物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数字化处理,充分运用非遗记录工程实施的成果,完善非遗档案和数据库体系。
  三是加强数据库的公开与利用。加强与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机构数据库资源的互通与共享,推动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公共数字平台,推进非遗档案和数据资源的社会利用。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8月16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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