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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916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08-13-2018-33274
号:
文旅非遗函〔2018〕947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8-10-12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9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2日

文旅非遗函〔2018〕9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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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进双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彝族聚居区推广彝族技艺,培训彝族能人,以技艺扶贫带动彝族妇女就业增收实现脱贫奔康的建议由文化和旅游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分别办理,现将我部意见答复如下: 

  彝族刺绣是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重要内容,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彝族刺绣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不能适应市场环境,技艺传承困难等情况。对于您提出的各项建议,我们表示赞同,其中部分建议已经在近年来我部牵头开展的传统工艺振兴工作中予以实施,其余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落实。 

  一、关于加强非遗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彝族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目前,四川、贵州、云南等地的29个彝族项目被纳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涉及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美术、传统技艺、民俗等多个类别。其中,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的彝族(撒尼)刺绣、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和四川昭觉的彝族服饰均涉及彝族刺绣。至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通过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拨付上述3个项目保护经费446万元,支持开展抢救记录、纹样整理、传承教学、展示展览等各项活动,有效推动了上述项目的保存、保护和传承。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振兴传统工艺”的要求,2016年起,原文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启动传统工艺振兴工作。2017年,国务院同意并转发了原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制订的《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下称《计划》),对包括彝族刺绣在内的传统工艺项目的振兴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计划》提出,“传统工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立足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传统工艺的题材和产品品种,提升设计与制作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培育中国工匠和知名品牌,使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20185月,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的彝族(撒尼)刺绣名列其中。文化和旅游部通过实施研培计划、支持设立传统工艺工作站等,帮助彝族刺绣非遗传承人群不断改进技术、改良设计、提高品质,并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以入选项目为抓手,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具体振兴措施。 

  文化和旅游部积极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20143月,原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我国首个区域文化产业专项规划《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对区域文化产业发展进行了具体部署。结合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文化和旅游部通过规划引导、资金扶持、展示推介等方式,鼓励和引导走廊区域各地依托地方和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带动当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群众就业增收。20174月,原文化部印发《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其中明确提出以特色产业助力脱贫攻坚,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发挥文化产业在脱贫攻坚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支持开展彝族刺绣相关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丰富举措,加强指导,提升成效,推动彝族地区传统工艺振兴,为西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提供助力。 

  二、关于开办彝族刺绣培训班,培养刺绣传承人才 

  为帮助非遗项目的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提升传承能力,增强发展后劲,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下称研培计划),帮助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为非遗传承提供大学的学术和教学资源支持。2015年以来,先后有118所院校参与该项计划,截至20188月,举办研培班471期,直接培训传承人2.1万名,总的覆盖人数达到6.6万人次。大理大学、云南艺术学院、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先后举办了6期面向彝族刺绣等项目的培训班,培训学员300余人次。此外,四川等地的多名优秀传承人也被推荐进入清华大学等高校学习。学员普遍拓宽了眼界,增强了自信,增长了知识,激发了创意,一批优秀学员成为了当地扶贫工作的带头人, 

  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共同推进“非遗+扶贫”工作,先后印发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对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进行了全面部署。根据文件精神,我们选取了包括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在内的10个重点支持地区,支持设立一批非遗扶贫就业工坊,通过培训精准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就业,促进增收。目前,四川、贵州等省区正在积极与本省区扶贫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和对接。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在上述工作框架内,指导相关省厅加大对彝族地区和彝族刺绣的支持力度,为贫困地区有一定基础的非遗传承人群提供免费研修研习培训,培养一批扶贫带头人。 

  三、关于开拓彝绣市场,拓宽销售渠道 

  在振兴传统工艺工作中,文化和旅游部积极落实“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设计、制作水平和整体品质”的工作任务。我们强调,传统工艺振兴要着眼于进入现代生活、提升大众生活品质,着眼于促进就业、改善从业人群生活;强调要坚持“用”字引领,让传统工艺产品不仅有用,还要好用;不仅具有现在的功用,还要开发新的功用;要引入设计的力量,改良制作,提高品质,还要改善功能,拓展用途,适应人们品质生活的多方面需求。具体做法包括:实施研培计划,通过教学培训帮助传承人群加深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提高对造型艺术和相关材料、技术的把握和运用能力;支持具有较强设计能力的企业、高校和相关单位设立传统工艺工作站,帮助当地提高传统工艺发展水平;支持各地举办传承人对话系列活动,促进跨界合作,砥砺共进;在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等大型节会活动上,设立传统工艺专区、举办传统工艺大赛等,拓展传统工艺产品的推介、展示、销售渠道。在上述工作带动下,彝族刺绣等民族传统工艺产品的设计、制作水平和整体品质显著提高,传统工艺的生存状况显著改善,在带动脱贫就业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同时,文化和旅游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文创企业政策措施,为包括彝绣企业在内的文创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培育壮大骨干文创企业,鼓励产业关联度高的文创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二是帮助和引导小微文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共享发展机会,培育了一批“小而美”“小而优”的文创企业;三是构建文化产业双创服务体系,2017年,文化和旅游部在全国遴选并扶持了35家文化产业众创空间和双创服务平台;四是出台有利于文创企业的税收政策,文创中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等。五是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特色文化企业发展,2014年以来,累计支持全国特色文化产业项目225个,安排资金超过7亿元,有力支持了包括彝族相关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如大姚县咪依噜民族服饰制品有限公司“大姚县咪依噜彝绣文化园”等项目已获得资金支持,对彝族文化传承及彝绣相关产业发展形成了有力带动。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落实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并将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好文化企业已有的相关优惠政策,为彝族刺绣的发展振兴提供政策保障和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2040 

 

                                   文化和旅游部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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