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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25号(文化宣传类26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号:
357A09-07-2020-33191
号:
文旅产业函〔2020〕428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10-15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25号(文化宣传类26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5日

文旅产业函〔2020〕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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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文旅业复苏和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现答复如下:

  疫情发生以来,我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协调,积极研究制定帮扶企业纾困、推动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应对疫情冲击,切实解决文化和旅游企业实际困难,促进产业恢复重振。全国政协将本提案确定为30项重点督办提案之一,我部高度重视,成立专题调研组赴北京、浙江、山东等地就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复苏和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同时,通过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电话、函件等多种方式,向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调查文化和旅游行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经营困难和政策需求,研判产业发展趋势,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

  一、关于“加强政策扶持,重燃产业信心”

  关于“定向扶持”。疫情发生以来,我部及有关部门多渠道对文化和旅游企业进行帮扶和纾困。一是予以资金支持。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57亿元,支持全国504个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中央财政安排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10.09亿元,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我部联合财政部印发通知,允许各地调剂部分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支出用途,重点用于支持中小微旅游企业贷款贴息。二是出台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政策,对包括旅游在内的受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纳税人提供的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等)所取得的收入,一定时期内免征增值税。免征2020年文化事业建设费。三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我部出台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截至7月份,全国共暂退保证金约70亿元。有关部门出台了缓缴住房公积金、降低用电价格、免除承租国有房屋租金等政策。四是加强金融扶持。有关部门先后3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新增专项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我部印发通知指导地方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做好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帮扶工作。我部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新增1000亿元纾困复产专项授信,目前已累计投放近600亿元。财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出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

  关于“制定文旅促消费计划”。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提出推出消费惠民措施、提高消费便捷程度、推进消费试点示范等方面的工作举措。2020年4月,23个部委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对推进文化和旅游休闲消费提质升级作出部署。

  关于“实施文旅市场复苏行动”。我部联合商务部、体育总局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旅游景区、餐饮、住宿、剧院演出、娱乐、体育运动、展览等场所企业运营指南,有序推动相关企业复工复产。会同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推动旅游业加快复苏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20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知,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跨省游业务。

  下一步,我部及有关部门将继续密切跟踪疫情发展趋势,指导各地用好各项政策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纾解困难,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加快文化和旅游市场复苏。

  二、关于“有序应对消费反弹,守牢安全底线”

  关于“构建应对突发事件的现代旅游治理体系”。一是建立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我部及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国务院宏观政策协调机制安排下,统筹制定应对疫情的工作机制和旅游产业政策。二是建立健全处置境内外涉旅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我部制定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统筹谋划应对疫情的长远工作措施。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对此次疫情催生的产业变革和新型业态予以充分考虑。

  关于“主打高频短途周边游”。我部积极做好假日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监测,推动各地强化省内游、短途游、周边游等产品供给。部署推动景区常态化发布疫情防控、旅游人数、接待能力等信息,严控游客流量,推进旅游景区预约常态化。目前,全国5A级旅游景区已基本实现分时预约,21个省份文化和旅游部门已初步建成省级景区预约管理平台。

  关于“做好海内外旅游市场的动态研究”。我部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疫情影响和应对措施研究,加强国内旅游市场和假日旅游市场调查研究。编发国际文化和旅游市场动态信息近230条,为有关部门、旅游企业提供参考。通过国务院及各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国内旅游市场开放及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信息。

  下一步,我部及有关部门将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现代旅游治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推动国内旅游市场复苏,加强短途周边游、乡村游产品和线路开发,继续做好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的研究和发布。

  三、关于“推进数字赋能,提升服务体验”

  一是运用大数据平台,建立游客安全监控体系。我部建立综合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接入全国3000多家5A、4A级旅游景区数据,实时了解景区复工复产及流量管控情况。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成立大数据分析工作专题组,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支撑各地利用大数据精准防控。二是推进云上旅游。云上旅游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在线旅游平台、旅游景区纷纷通过在线直播展示旅游资源、推介旅游线路、销售旅游产品。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举办了“云游非遗·影像展”“非遗购物节”活动,开设了“博物馆网上展览”专栏。三是推动智慧景区建设。我部编制印发《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对全国智慧旅游景区建设进行规范引导,鼓励景区开展在线观光、在线科普和在线营销推广,指导景区应用科技成果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机构“上云、用数、赋智”,发挥互联网平台的赋能和效益提升作用。同时,将推动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专项中开展“文化和旅游大数据平台”“景区智能物联网”“沉浸式体验”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加强数字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应用和推广。

  

  四、关于“推进产业融合,创新升级产品”

  一是推动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近年来,我部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与农业、工业、交通、科技、教育、体育、卫健等领域的融合,印发了一系列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文件,打造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产业融合示范品牌。二是积极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我部与发展改革委已认定两批共100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通过加强乡村旅游品牌建设,发布乡村旅游典型案例,进一步引导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和发展质量。我部印发通知,对各地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推进乡村旅游市场复苏提出了明确要求,着力促进乡村旅游复工复产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地。三是推动高新科技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应用。我部组织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转化开发项目,以数字化手段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由我国自主原创的手机(移动终端)动漫标准和数字艺术显示标准经国际电信联盟审议批准成为国际标准。通过举办数字文旅产业创新发展论坛、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及数字艺术、品牌授权等相关行业活动,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创新科技应用,丰富游客文化和旅游体验。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推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一批带动性强的重点融合项目,培育一批以文化和旅游为主业、以融合发展为特色的领军企业,积极推动旅游演艺等融合发展业态提质升级。持续推动整合低质量、同质化的乡村旅游产品,推出更多优质的乡村旅游产品和线路。继续促进文化、旅游与现代技术相互融合,发展基于5G、超高清、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扶持文化和旅游线上平台建设,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协助疫情防控和疫后行业复苏。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10月15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 010-5988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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