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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答复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357A08-07-2020-33154
- 文号:
- 文旅非遗函〔2020〕259号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 分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 主题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和推动非遗进校园,对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青少年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参与感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遴选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基地
近年来,我部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戏曲进校园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非遗进校园工作,支持各地利用非遗展示馆、传习所、非遗工坊、大师工作室等设立非遗传承体验基地,为青少年认知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便利条件和场所空间。从2010年开始,教育部分两批在全国中小学校建设了1484所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传承项目包括戏曲、书法(篆刻)、民族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民族民间音乐舞蹈,各级非遗项目占比近55%。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与教育部沟通会商,研究论证国家级非遗教育基地遴选命名的必要性、工作程序和标准原则,进一步提升非遗普及教育的专业性和覆盖性。
二、关于遴选一批有实力的课程研发中心,为非遗课程、教材和师资的供给输送质量保驾护航
在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的支持下,各地积极将非遗纳入中小学特色课程、乡土教育课程,编撰适应青少年认知特点的乡土教材、普及读本等非遗教材,支持非遗传承人走进校园开展展示展演活动或参与教学,不断加大非遗普及教育力度。为树立一批非遗普及教育典型,引导各地推进非遗进校园工作,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支持中国青年网开展了全国“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宣传活动,广东省广州市广绣进校园实践案例、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非遗进校园的探索与实践等10个案例入选2018年全国“非遗进校园”十大优秀实践案例。第二届全国“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宣传活动评选结果也将于2020年10月向社会发布。
教育部积极将非遗教育融入中小学课程。在中小学美术、音乐、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课程中明确了“非遗”内容的学习要求,并结合大中小学不同阶段、不同学科特点,将非遗的教育内容与要求纳入学科课程和相关教材建设。如四年级下册第11课《多姿多彩的民族艺术》介绍了北京京韵大鼓、天津杨柳青年画等20余类非遗项目。在高等教育阶段,通过面向大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通识教育,指导高校开设包括《戏剧鉴赏》《戏曲鉴赏》等限定性选修课以及4类任意性选修课程。支持高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自主开设非遗相关本科专业。目前,首都师范大学、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等5所高校开设了文化遗产专业。
下一步,教育部将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研究制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开展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工作,进一步强化非遗学习要求,充分发挥中小学课程教材中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功能,鼓励各地结合当地教育实际需要,在地方和校本课程教材中体现有关内容,探索和推动非遗的教育普及。文化和旅游部也将积极与教育部沟通,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机构、学校等参与非遗教材、研学教程的研究编撰工作,努力推动形成一批有实力的非遗课程研究中心。
三、关于政策保障社会力量参与力度
社会力量是非遗保护传承传播的重要力量。2011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9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财政部一直以来对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事业予以积极支持,共同推进“戏曲进校园”工作。2019年,全国各省(区、市)“戏曲进校园”经费投入2.33亿元,演出3.6万多场次,覆盖学校近3万所,受益学生2269万人,许多民营剧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参与了这项工作。中央财政设立非遗保护资金,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包括社会力量在内的单位、机构和组织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财政部通过彩票公益金安排教育部部门预算“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项目-青少年校园活动场所能力提升”专项资金9.2亿元,统筹支持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通过教育部门预算安排教育改革与课程教材建设经费0.95亿元,支持建设相关教材基地、深化大中小学课程改革等。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大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推进非遗普及教育。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完善支持机制,优化支出结构,推动做好非遗保护各项工作。社会力量开展的符合条件的非遗普及教育项目,中央财政将按规定积极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9月14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010-5988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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