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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答复
- 标题:
-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964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357A09-07-2020-33151
- 文号:
- 文旅产业函〔2020〕255号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 分类:
-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 主题词: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文化和旅游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协作,推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帮扶企业纾困,助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恢复重振。
一、关于“尽快出台完善危机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
疫情发生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研究出台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帮扶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建立完善促进产业平稳有序发展的有效机制。一是利用各类资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2020年3月,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知,允许各地按照《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调整部分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支出用途,重点用于支持中小微旅游企业贷款贴息。4月,财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个体工商户(其中重点包括文化和旅游行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降低小微企业申请门槛,提高贷款额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理效率,支持创业就业。二是稳步推进复工复产和行业复苏。文化和旅游部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国务院宏观政策协调机制安排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分区分级”管控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推动旅游景区、演出场所、文博单位等有序开放。积极做好清明、“五一”、端午假期文化和旅游市场监测,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平稳有序开放,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逐步恢复。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评审工作,助力疫后乡村旅游复苏。三是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和疫情防控的长效机制。制定《文化和旅游部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动建立健全处置境内外涉旅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文化和旅游部先后印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持续更新,要求全国文化和旅游场所做好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加强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采取有效政策举措,提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抗风险能力,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平稳有序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财政部指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严控新设专项”的要求,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纾困和发展,应统筹现有资金渠道,不宜再设立专项资金或基金予以支持,避免出现专项设立过多、目的重叠等问题。
二、关于“进一步出台帮扶政策”
一是出台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包括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在内的受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等)所取得的收入,一定时期内免征增值税。5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免征2020年文化事业建设费。二是减轻企业经营成本。文化和旅游部及时出台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截至7月份,全国共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约70亿元。有关部委出台了缓缴住房公积金、降低用电用气价格、免除国有房屋租金、降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门槛、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等政策。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企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实施阶段性“免、减、缓”政策。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再次印发通知,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三是加强金融扶持。有关部委先后三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新增专项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对个体工商户定向增加低息贷款,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鼓励金融机构贷款展期和续贷延期,对中小微企业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2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做好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接争取支持。3月,文化和旅游部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助力文旅企业纾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在常规信贷支持的基础上,新增1000亿元专项授信,用于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结合研究编制“十四五”规划等工作,继续密切跟踪疫情发展情况,加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支持政策研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政策收集汇总和推送机制,指导各地和市场主体切实用好各项纾困惠企政策,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三、关于“平稳推进重点文旅项目的建设、支持重点文旅企业的产品创新和转型升级”
在推进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方面,疫情发生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大力推动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提振文化和旅游市场信心。一是通过旅游发展基金支持旅游项目建设。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10.09亿元,用于支持旅游“厕所革命”和全域旅游示范区项目创建,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二是下达中央预算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发展改革委通过文化和旅游相关专项,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57亿元,支持全国504个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三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5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知,组织指导各地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并开展了4000多人参加的线上培训。截至6月底,全国文化和旅游领域共成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1期,发行规模246.31亿元。
在支持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产品创新和转型升级方面,文化和旅游部会同相关部门,以应对疫情为契机,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一是培育新型文化和旅游业态。文化和旅游部积极研究谋划推动数字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云演艺发展,巩固并培育壮大疫情期间催生的新业态新消费新模式。二是谋划旅游高质量发展政策。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制定《推动旅游业加快复苏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三是推动智慧景区建设。文化和旅游部编制印发《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对旅游景区提出“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推进旅游景区预约常态化。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指导各地用好财政资金和相关政策支持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依托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设全国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库,举办常态化项目对接活动,做好项目投融资服务;指导各地和企业做好项目谋划编制,助力项目对接,吸引社会投资。文化和旅游部将促进文化、旅游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相互融合,发展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创新发展。通过多种渠道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组织、文化和旅游企业参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制度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9月1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010-5988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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