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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214号建议的答复
号:
357A09-07-2020-33147
号:
文旅产业函〔2020〕254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9-11
类:
建议提案答复 ;  函
词: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2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1日

文旅产业函〔2020〕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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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恢复发展文化旅游业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协作,推动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应对疫情冲击,切实解决文化和旅游企业实际困难,促进产业恢复重振。
  一、关于“强化政府财政投入,加快重点文旅建设项目”
  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推动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提振文化和旅游市场信心。一是通过旅游发展基金支持旅游项目建设。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10.09亿元,用于支持旅游“厕所革命”和全域旅游示范区项目创建,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二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2月份,文化和旅游部配合发展改革委下达文化旅游提升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安排资金33.78亿元,支持346个项目。3月份,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推动地方加快推进“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5月份,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知,组织指导各地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并开展了4000多人参加的线上培训。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占全国本领域的46.19%,5月以来落实54亿元,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推动已有政策在地方的落实,进一步指导各地用好财政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依托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设全国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库,加强项目管理服务,举办常态化项目对接活动,做好项目投融资服务。指导各地和企业做好项目谋划编制,助力项目对接,吸引社会投资。
  二、关于“加大企业输血力度,成立文旅产业扶助基金”
  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对文化和旅游企业进行帮扶纾困,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有序复工复产。一是予以资金支持。3月份,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知,允许各地调剂部分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支出用途,重点用于支持中小微旅游企业贷款贴息。4月份,财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印发通知,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个体工商户(其中重点包括文化和旅游行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降低小微企业门槛,提高贷款额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理效率,支持创业就业。二是出台减税降费政策。2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包括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在内的受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等)所取得的收入,一定时期内免征增值税。5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政策,免征2020年文化事业建设费。三是减轻企业经营成本。文化和旅游部及时出台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截至7月,全国共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约70亿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出台了缓缴住房公积金、降低用电用气价格、免除国有房屋租金、降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门槛、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等政策。四是加强金融扶持。疫情发生以来,有关部委先后三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新增专项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对个体工商户定向增加低息贷款,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鼓励金融机构贷款展期和续贷延期,对中小微企业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2月份,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接争取支持。3月份,文化和旅游部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协议,在常规信贷支持的基础上,新增1000亿元专项授信,用于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将继续密切跟踪疫情发展趋势,加强对文化和旅游行业支持政策研究,持续抓好政策落实,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纾解困难。财政部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纾困和发展,应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严控新设专项”的要求,不宜再设立专项资金或基金予以支持,避免出现专项设立过多、目的重叠等问题。
  三、关于“深化健康旅游理念,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文化和旅游部以应对疫情为契机,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景区管理与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健康旅游等产品与模式,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一是培育新型文化和旅游业态。3月份,文化和旅游部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发出“狠抓线上”的号召,引导市场主体大力发展各类文化和旅游线上平台和新业态。二是指导智慧景区建设,推动景区预约管理。文化和旅游部编制印发《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对旅游景区提出了“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并通过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倡导“无预约、不旅游”理念,提高预约制度实施的覆盖面,推进旅游景区预约常态化。三是积极发展康养度假旅游产品。文化和旅游部积极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提倡健康旅游理念,培育引导度假区、乡村旅游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等旅游目的地建设。1月份,与体育总局联合发布“2020年春节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重新制定印发《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并于4月启动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工作。7月份,印发《关于统筹做好乡村旅游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快市场复苏有关工作的通知》,支持打造一批康养主题乡村旅游点。四是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2019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举办全国旅游景区发展与文创产品开发座谈会,积极推动“景区+文创”模式,提升旅游景区文创产品开发水平。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五是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装备制造业。支持邮轮游艇、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本土化,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实施“中国展区计划”,开展“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项目征集扶持,推动文化和旅游装备走向国际市场。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结合“十四五”时期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产业发展现状、趋势的调查研究,研究制定疫情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景区与质量、推动健康旅游产品开发、恢复入境旅游市场、促进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等系列配套措施。强化健康旅游理念,推动休闲度假、乡村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冰雪旅游等健康旅游产品和设施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发展文化和旅游装备制造业,促进文化、旅游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相互融合,发展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扶持文化和旅游线上平台建设。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编制和实施,推进人文城市建设,完善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与服务,打造新型文化和旅游空间载体。
  四、关于“推进消费城市试点,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力”
  为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11月,文化和旅游部召开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推进会,推动相关工作落地实施。同时,与中国银联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在文化和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化、消费信贷产品、入境旅游消费和数据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目前,文化和旅游部正在积极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建设,研究起草相关配套文件。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启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申报评选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地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促进线下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持续培育消费增长点。同时,鼓励地方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演出门票打折、发放消费补贴等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数字文化和旅游消费体验等活动,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9月1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010—5988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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